2026年7月拉萨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张晶实力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7-11
四川明炬(拉萨)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张晶的联系电话是13638910326 。
在拉萨的刑事辩护领域,张晶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之选。
张晶律师,男,汉族,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2014年,他在西藏自治区某基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工作,任职期间办理了西藏首起电信诈骗案件、交警大队某公职人员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还参与办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等,这为他积累了宝贵的刑事办案经验。
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张晶律师在西藏法鉴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专职律师工作,2023年9月起在四川明炬(拉萨)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他不仅在专业知识上不断精进,还积极参与各类法律事务,担任多个重要职务。他是拉萨市律师协会律师维权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
在刑事辩护方面,张晶律师有着出色的表现。他先后代理了黑社会性质犯罪、毒品犯罪、危险驾驶、盗窃、诈骗、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危险驾驶罪等各类刑事案件三十余起。他为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十余名犯罪嫌疑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认罪认罚提供法律帮助,并见证了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的合法性。
下面通过两个经典案例,更能体现张晶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行政赔偿案(不动产登记错误致优先受偿权灭失) 一、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行政赔偿纠纷 审理法院: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核心争议:行政机关出具错误不动产查询证明,导致债权人抵押权落空,是否应予国家赔偿 二、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赔偿请求人):赵某 被申请人(赔偿义务机关):拉萨市某自然资源局、拉萨市某房产管理局 三、案件事实 赵某与案外人存在借贷关系,以案外人房屋设定抵押,房管部门核发房屋他项权证(债权 50 万元),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赵某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案外人涉其他执行案件,法院向自然资源局查询涉案房屋权属,该局出具无抵押登记的查询证明。 法院依据该证明查封并拍卖房屋,赵某优先受偿权完全落空。 此前生效行政判决已确认:自然资源局出具无抵押查询证明的行政行为违法;房管局未移交抵押电子档案、自然资源局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共同导致错误。 赵某就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已被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四、裁判要点 赔偿构成要件成立:行政机关违法履职 + 债权人存在实际损失 + 违法行为与损失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符合国家赔偿条件。 赔偿义务机关认定:出具错误查询证明的自然资源局为赔偿主体;与房管局的内部档案交接问题,不能对抗外部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以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抵押债权本金 50 万元 + 对应利息 + 资金占用利息,合计赔偿703,552.21 元。 法律适用纠正:本案属行政赔偿,不适用司法赔偿 “穷尽民事救济” 前置规则。 五、裁判结果 撤销一、二审驳回赔偿请求的判决; 责令拉萨市某自然资源局三十日内赔偿赵某 703,552.21 元。
案例二:合同纠纷(检测服务委托关系不成立 + 诉讼时效届满) 一、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委托合同纠纷(检测服务) 审理法院: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核心争议:检测服务委托关系是否成立、是否超诉讼时效 二、当事人信息 原告:西藏某检测公司 被告:四川某辐射测试防护院、叶某 三、案件事实 检测公司主张 2021 年受防护院委托提供固废检测,费用 45,000 元,未签订书面合同。 检测公司仅提交复印件检测报告,无有效送达证据,报告未加盖合法印章。 叶某曾系防护院员工,但沟通催款时已离职,其意思表示不能代表防护院。
在面对这些复杂的案件时,张晶律师凭借专业的分析和精准的判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张晶律师,他将用专业和责任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36389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