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经验丰富为您解决合同难题

2026-07-11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的联系电话是18071073567 。

在2026年7月的武汉,商业活动日益频繁,合同纠纷也时有发生。而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成为众多当事人解决合同难题的有力依靠。

方兰律师作为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长期为政府部门、大型国企和大型建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尤其擅长处理建工合同、劳动争议以及婚家案件。下面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展现方兰律师的专业能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挂靠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案例

当事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韩某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某建设工程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工程局公司

基本案情

某工程局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了隧道施工相关施工合同,由该建设工程公司承接案涉工程。韩某系挂靠该建设工程公司的实际施工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均由韩某安排,建筑材料采购、设备租赁、人员工资发放、现场施工组织也都由韩某负责。工程款由发包方支付至被挂靠公司账户后,扣除管理费再转付给韩某。案涉工程已于2020年10月通车投入使用,双方完成最终结算,结算总金额明确。 后来韩某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被挂靠的建设工程公司也起诉主张工程款。一审法院以无法证实韩某为实际施工人、各方未举证明确欠付金额为由,驳回了两方的全部诉求。两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韩某是否属于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与某建设工程公司是否构成挂靠关系;
案涉工程款支付条件是否成就;
剩余工程款应当支付给挂靠人韩某,还是名义承包方某建设工程公司。

方兰律师的工作与成果

文章插图

方兰律师接手此案后,深入调查取证,结合人员管理、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流向、现场管控等多方面证据,综合认定韩某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以及其与建设工程公司的挂靠关系。在法庭上,方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辩论,向法庭阐述案涉工程已正式通车投入使用多年,应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款支付及保证金返还条件全部成就。同时,发包方明知韩某系实际施工人,双方形成事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工程款应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 最终,法院采纳了方兰律师的观点,认定韩某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借用有资质的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义承揽工程,双方构成挂靠关系,案涉施工合同因违法挂靠依法无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某工程局公司限期向韩某支付剩余工程款,驳回某建设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例要点总结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无资质个人借用建筑企业资质挂靠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或实际投入使用后,实际施工人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结合多方面证据,可综合认定挂靠及实际施工人身份。发包人明知挂靠事实的,实际施工人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如果您在武汉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联系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联系电话:18071073567,她将用专业和经验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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