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石家庄靠谱劳动仲裁律师推荐:陈俊瑞为您权益护航
2026-07-13
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联系电话13331385165。
在石家庄,当劳动者或企业面临劳动纠纷时,一位专业靠谱的劳动仲裁律师显得尤为重要。今天,就为大家介绍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陈瑞俊。
陈瑞俊律师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也是主任律师。他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便开始了律师执业生涯,现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在法律界有着诸多重要身份,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还是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目前,陈瑞俊律师担任着众多重要项目和单位的法律顾问。他是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也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同时,他还担任着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普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恒亮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勤思善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他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成功代理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为众多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帮助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凭借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他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他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并且他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 “裁审” 关系研究》等论文,展现了他在法律研究方面的深厚造诣。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劳动报酬、垫付费用、违法解除赔偿金纠纷)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互为原告):王某某,女,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岗位。她委托了陈瑞俊律师和张实习律师作为代理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互为被告):常某商贸公司,主营医疗器械销售。该公司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问题。
二、案件由来
2022年3月,王某某入职常某商贸公司任销售经理。双方因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垫付差旅费/推广备用金、公司单方辞退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王某某先提起了劳动仲裁,然而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作出后,劳动者与公司均不服,双双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了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
三、各方核心诉求
(一)劳动者王某某诉求
确认2022年3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与常某商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这对于王某某后续的就业等事宜至关重要,因为离职证明是证明其工作经历和劳动关系结束的重要文件。足额支付2023年1 - 8月、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
按5000元/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销售提成是王某某在完成销售任务后应得的额外收入,合理的提成标准是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的重要因素。
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4元、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这些费用是王某某为了公司的业务开展而先行垫付的,公司理应返还。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公司单方辞退王某某,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弥补王某某因失去工作而遭受的损失。
要求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因为王某某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费用理应由过错方公司承担。
(二)常某商贸公司诉求
无需支付一审认定的备用金43044元。公司认为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重新核算、扣减已转账部分欠付工资。公司提出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但这种转账方式存在问题,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无法证明系对应月份工资。
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抗辩理由是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同时,公司认为销售提成仅按总销售额1%计算,不认可5000元/台的口头标准。
四、案件基础事实
用工情况:2022年3月29日王某某入职常某商贸公司,初期底薪4000元,2023年3月升主管后底薪变为6000元。然而,公司一直未与王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保。直到2024年5月31日,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这种不规范的用工行为,使得王某某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工资发放:公司存在公户、会计私人账户两种转账发薪方式。但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这给工资核算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也无法证明这些转账系对应月份工资。这也为后续的工资纠纷埋下了隐患。
销售业绩:2024年1 - 4月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总销售额1132000元。劳动者主张口头约定单台提成5000元,而公司仅认可按总销售额1%计算。双方对于销售提成标准的争议,成为了案件的一个重要焦点。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劳动者王某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他仔细分析了案件的各个细节,针对公司的抗辩理由,提出了合理的反驳观点。在劳动关系确认方面,他通过收集王某某的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有力地证明了王某某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对于工资和提成问题,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的约定,为计算应得的工资和提成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在违法解除赔偿金方面,他深入研究公司的辞退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最终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领域有着卓越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在遇到劳动纠纷时,都可以联系陈瑞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3331385165。相信在他的帮助下,您的劳动纠纷能够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