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经验丰富为您解决离婚难题
2026-07-16
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的联系电话是13788823351 。
在泉州市晋江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穆海燕,她是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自2009年首次执业,穆律师已在法律领域深耕17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在离婚纠纷等婚姻家事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
穆海燕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早在2007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她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在商事诉讼、非诉及建工房地产法律事务方面也颇有建树,累计服务顾问单位数百家。不过,她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同样不容小觑。
穆律师办理过上千件案件,其中不乏离婚纠纷案件。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她始终秉持“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性价比的法律保障。
曾经有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陈女与被告吴男因感情问题对簿公堂。陈女诉请解除婚姻关系,要求婚生子由自己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同时主张按70%的比例分割夫妻两套房产,并按登记归属分割两辆车辆。她称在婚姻存续期间独自承担家庭开支,被告长期对其辱骂、实施冷暴力,孕期和生病期间也未得到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而被告吴男则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尚有感情,若离婚则主张婚生子由自己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穆海燕律师作为原告陈女的代理律师之一,深入了解案件情况,积极为当事人收集证据。然而,由于原告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以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时,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且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最终,法院以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驳回了陈女的全部离婚诉讼请求。虽然这起案件的结果未能如当事人所愿,但穆海燕律师在整个过程中,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素养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尽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泉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律难题,不妨联系穆海燕律师,她将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您可以拨打她的咨询电话13788823351,律所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