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专业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7-17
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
在山东泰安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刘伦。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敬业精神,一直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专业护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和专利代理师。他身兼数职,担任着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并且还是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他曾荣获2022年度和2023年度泰安市优秀律师称号。
自2016年至今,刘伦多次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激烈的辩论场上展现出了卓越的法律素养和辩论技巧。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时,他所在的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个人也荣获“优秀新人奖”。此外,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积极投身于法治宣传和公益服务工作。
刘伦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众多经典案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中一个:
一、案情简介
于某某从事物流运输行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购买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被税务局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于某某因而被采取强制措施。
二、办案过程
刘伦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介入本案,成为于某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刘伦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他认为于某某从事物流行业正当经营,购买相应发票的数额不大,对国家的金融监管和抵扣税款损害不大。经刘伦律师后期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后,承办检察官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同意对于某某和其公司进行合规审查,审查通过后最终对于某某作不起诉的决定。
三、辩护思路
刘伦律师认为于某某的行为虽然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但是犯罪数额和情节危害性不大。因此,他认为于某某不应当被批准逮捕。
主观方面:于某某购买发票并不是为了进行抵扣,而是为了满足某些客户的需要,因此主观上并不是积极地寻求犯罪。
社会危害性方面:于某某的行为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不应受到刑法处罚。
逮捕必要性方面:于某某涉嫌罪名和事实不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不具有逮捕必要性,刘伦律师请求相关部门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
如果你在刑事法律方面有任何需求,不妨联系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 ,他将用专业为你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