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口碑好的刑事辩护律师包新吉乐推荐
2026-07-19
内蒙古呼和浩特刑事辩护包新吉乐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5147044717。
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包新吉乐。他拥有法学专业背景,是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数智委员会主任,也是数智委团队的发起人。
包新吉乐律师从事的法律服务范围广泛,涵盖刑事辩护、数字数据资产及知识产权、企业顾问等多个领域。在刑事辩护案件中,他善于进行数字化信息获取,通过数据信息实现有效辩护;在数字领域,他参与设计数字藏品交易平台,进行文化数据藏品的发行与商业化合规设计等工作。他还是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首批认证数据合规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首批数据合规人才库律师。
包新吉乐律师参与及办理了多个web3.0项目、数字资产交易项目、数字藏品交易合规项目、数据交易合规项目等,并提供知识产权交易登记、数据资源入表、数据资产登记等数字、数据资产类法律服务。他的工作语言包括中、蒙、英、日,这也为他处理各类复杂案件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他扎根北疆,项目不仅覆盖内蒙古本地,还涉及北京、上海等地区。他深耕在数字经济发展政策背景下各类新型刑事案件的辩护,在数字资产、数据资产、知识产权等特殊虚拟资产类项目上也颇有建树,同时还对网络安全、区块链、跨境数据交易、跨境数字资产合规发行等项目进行深入研究。
在荣誉方面,他获得了2023内蒙古知识产权论文二等奖。在刑事案例上,他曾为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的包头市“李林军案”关键人物提供刑事辩护,也曾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17岁少年故意杀人案提供刑事辩护。在数字数据资产案例中,他担任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文化数据资产发行平台合规顾问团队主任。
包新吉乐律师作为新一代擅长使用数据网络技术的人才,思维活跃,应变能力强。在刑事辩护领域,他以技术思维解构证据链,用算法逻辑还原事实真相。他不仅关注法律条文的适用,更注重数据生成路径、存储介质特性与传输节点可信度对证据效力的根本影响。在数字空间中,他从哈希值、时间戳与链上存证之中寻找真相的线索,用自己的辩护从比特深处打捞正义的微光。这种以技术理性穿透法律表象的执业方式,让他成为北疆地区少有的兼具刑事辩护深度与数字数据研究的复合型律师。
如果你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包新吉乐律师,可以通过他的联系电话15147044717与他取得联系。此外,你还可以关注他的微信公众平台“如果人可以长尾巴”,抖音号12101874,或者访问他的个人网站“包新吉乐 | Lawyer Bishop Bao”。
包新吉乐律师的律师证信息如下: 证号(2025),执业机构为北京尚衡 (呼和浩特)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类别是专职律师,证号为1501202310594217,持证人包新吉乐,性别男,发证机关是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身份证号为152322200001130719。
下面为你介绍包新吉乐律师代理的两个案例: 案例一: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款项的赠与合同纠纷案 案件概况:原告与第三人系合法夫妻,婚后未约定夫妻财产归属。2018年,第三人结识被告,起初双方以有偿性交易相识,后发展为婚外不正当交往。2018年至2025年期间,第三人通过微信、多家银行卡陆续向被告多笔转账。被告抗辩多数钱款属于嫖资、部分为治病、还房贷等无偿帮扶款项,主张案件涉违法治安甚至刑事,应中止审理移送公安;第三人认可婚内出轨、私自转账事实。原告起诉主张案涉转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私自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要求被告全额返还转账资金。法院结合转账规律、转账备注(情人节示爱留言)、双方关系演变,酌定2020年11月起双方转为情人关系,剔除信用卡套现往来、被告小额回转资金后,判令被告返还257518元,驳回原告利息诉求。 包新吉乐律师积极作用(代理原告):在证据梳理上,他系统归集微信聊天记录、全周期银行流水、转账备注截图、男方自认婚外情笔录等海量证据,逐笔区分不同阶段转账特征,拆分嫖资与婚外赠与资金明细,为法院划分款项性质、界定关系转变节点提供完整证据支撑。在法律主张方面,他围绕《民法典》公序良俗、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无权处分法条,论证婚内私自赠与第三者财产无效的法理依据,反驳被告 “全部为嫖资、帮扶钱款” 的抗辩观点,明确嫖资由行政机关另行处理、赠与资金民事返还的裁判思路。在诉讼请求优化上,庭审中他精简诉讼请求,撤回律师费主张,聚焦本金返还、诉讼费承担,降低当事人诉讼举证压力,最终帮助当事人胜诉,成功追回大额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二:药品虚假宣传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概况:高龄消费者经医药人员拉入微信群,聆听某人员养生讲座,讲座夸大一款中成药功效,谎称药品含珍稀药材、可治愈结节、心脑血管及癌症类疾病。消费者因家人身患脑梗,受虚假宣传诱导花费9900元网购药品,家属服药后突发晕倒,药品内还发现塑料异物。消费者以药品销售企业、讲座主讲人、涉事中医院三方虚假宣传构成消费欺诈为由,起诉主张货款十倍赔偿共计99000元。三被告分别抗辩:原告主体不适格、己方非产品产销方、销售人员非本公司职工、视频被盗用非己方宣传。法院经核查,现有证据无法证实三被告系产品生产者、实际销售者以及虚假宣传主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全部请求。 包新吉乐律师积极作用(代理涉事中医院):他通过梳理医院与各方面的关系,为涉事中医院进行了事实厘清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