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专业律师潘京广值得选择
2026-07-19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2026年7月的郑州市,离婚纠纷案件时有发生,而潘京广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解决离婚难题的可靠选择。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于河南省郑州市,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身兼多重身份,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
作为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潘京广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工作。他熟悉基层矛盾化解机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解决家事纠纷。在处理离婚纠纷时,他能够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运用调解技巧,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精力,更维护了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同时,他作为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熟悉行政机关执法流程、审查标准与合规要点。这一优势使他在处理涉及行政方面的离婚纠纷相关法律问题时,能够精准把握,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潘京广律师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领域。他的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在离婚纠纷领域,他擅长处理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问题。
以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为例,原告贾某与被告孟某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之后,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诉请分割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等。
潘京广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协助法院查明了关键事实。对于车辆,豫A3K726登记原告名下且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被告名下且婚内二手车购入;公积金截至离婚当日被告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已有生效裁判确认,被告也有书面承诺;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准确市值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款项往来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同时,因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最终,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等法律规定,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原告在公积金和已收回婚内债权方面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等。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潘京广律师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
如果您在郑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潘京广律师,联系电话13298351505,他将为您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