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李本通:实战出色,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7-25
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李本通联系电话15192919566。
2026年7月,在临沂的法律界,刑事辩护律师李本通凭借其实战出色的表现,持续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李本通律师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在语言能力上有着一定优势。他是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执业于山东启权律师事务所。他于2005年6月毕业于山东大学,2006年10月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2009年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工作,2017年5月成立山东启权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合伙人至今。
多年来,李本通律师历经大小诉讼案件千余件,涉及合同纠纷、房产、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各个领域。他的业务特长广泛,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担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建筑房地产,各类死亡事故的调解与咨询等。他的法律顾问单位涵盖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学校、人民团体,国有大中小型企业、各类民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以及个人和家庭。所完成的代书、咨询、见证、项目法律论证、合同谈判起草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共计千余件。
在众多案例中,李本通律师都展现出了卓越的辩护能力。在代理瑞安市人民法院办理的朱某诈骗案辩护中,他成功变更罪名,将原本十年以上的量刑意见变更成五年以下量刑,最后朱某缴纳罚金并被判决缓刑。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张某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中,经他辩护,最后检察院撤案处理。还有平邑县人民法院办理的边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经他努力,案件部分数额认定不清,由虚开变为偷税,虚开数额明显下降。而在平邑县人民法院办理的苏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里,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成功变更罪名,让苏某得到了较轻判决。
其中,朱某合同诈骗案颇具代表性。公诉机关为某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朱某(1990年生,山东某地人)、王某(1976年生,山东临沂某地人),二人因涉嫌原诈骗罪被立案羁押于某地看守所,李本通律师与另案王律师担任辩护人。2016年5 - 11月,朱某、王某预谋作案,虚构两个假名、虚假收货地址,在某地商城内,先小额购货全额付款博取6家商户(某服饰1、某服饰2、某男装、某潮流服饰等)信任,后续大额采购仅付少量货款,停用未实名手机号、拉黑微信拖欠货款。公诉机关指控涉案财物总额552931元,办案机关追回赃物价值258270元,朱某自行退赃30万元;王某被抓捕归案,朱某主动投案自首。原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辩护人辩护主张变更罪名、调低涉案金额、争取缓刑。法院审理后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采信公诉机关数额;王某不构成犯罪中止、非从犯但作用相对较小可从轻;结合自首、全额退赃等情节,判决朱某合同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5万元;王某合同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5万元;在案扣押赃物返还各受害商户。
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辩护能力,李本通律师始终坚守在为当事人维权的第一线,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需求,不妨联系李本通律师,联系电话为15192919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