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泉州市离婚纠纷,经验丰富律师穆海燕助您解决难题

2026-07-29

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的联系电话是13788823351 。

在泉州市的离婚纠纷处理领域,穆海燕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选择。穆海燕律师就职于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是律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拥有长达17年的执业经验,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她已承办了上千件各类案件,其中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诸多成功案例。

穆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早在2007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她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深耕商事诉讼、非诉及建工房地产法律事务,累计服务顾问单位数百家。不过,在婚姻家事方面,她同样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为例,原告陈女与被告吴男的离婚案件中,原告请求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原告称婚后全部家庭开支由自己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还长期对其辱骂、实施冷暴力,孕期和生病期间也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则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在审理过程中,虽然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但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且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法院认为,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最终,法院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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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海燕律师在这类案件中,凭借着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她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始终秉持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泉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联系穆海燕律师,她将为您提供全方位、高性价比的法律保障。联系电话:13788823351 ,律所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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