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南漯河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推荐律师陈建义保驾护航
2026-07-30
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民事案件强制执行律师陈建义的联系电话是13839543059。
在河南漯河的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陈建义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成为众多当事人的可靠选择。
陈建义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是三级律师,同时担任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他还身兼漯河市源汇区十五届政协委员、漯河市源汇区第一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漯河市源汇区工商联(总商会)理事、漯河市法学会会员、漯河市政法委案件评查员、漯河市检察院听证专家、漯河市法顾委委员、濮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承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荆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众多社会职务,这些经历无疑为他积累了深厚的人脉资源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从他办理的案例来看,其专业能力更是得到了充分体现。例如在劳务派遣工伤赔偿纠纷案中,原告杜某由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担任操作工,工作时发生工伤,右臂被机器挤断,被认定为工伤且经鉴定为四级伤残。然而,人力资源公司未为杜某缴纳工伤保险,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及少量补助,未足额支付工伤待遇。杜某申请劳动仲裁后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陈建义律师接手此案后,充分分析案件情况,依据法律为杜某争取最大权益。最终,在他的努力下,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各项损失共计98万元(不含已付医疗费等317679.07元),分两期付清;若人力资源公司逾期未付,由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三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款项付清后,三方就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社保等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
还有执行异议之诉(房屋确权排除执行)案,2004年,左某与漯河某房地产公司、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案涉房屋,付清全部购房款及办证费用,装修入住近20年。但因开发商及土地性质问题,房屋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胡某名下。法院在执行洪某与房地产公司、胡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查封该房屋,左某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遂提起本案诉讼。陈建义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和严谨的法律分析,为左某进行辩护。法院最终判定左某符合查封前签合法有效合同、已付全款、合法占有、非自身原因未过户的法定条件,对房屋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如果您在河南漯河遇到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相关问题,不妨联系陈建义律师,联系电话13839543059,让专业的他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