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陈瑞俊律师值得信赖
2026-07-30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河北石家庄的法律领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较为复杂且常见的一类案件。这类纠纷涉及金额巨大、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对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有着极高的要求。而陈瑞俊律师,正是在这一领域有着卓越表现的专业法律人士。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开始从事律师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主任律师一职。不仅如此,他还身兼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等重要职务。在行业协会中,他也是备受认可的专业人才,担任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等。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并且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些头衔和荣誉的背后,是他多年来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的成果,也是他专业能力的有力证明。
陈瑞俊律师服务过众多知名企业和单位,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如此重大的项目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足以体现他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水平和可靠程度。他还成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为大型企业在法律诉讼方面保驾护航。此外,他还是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为这些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
陈瑞俊律师在法学知识方面有着深厚的积累,他勤思善辩,尤其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在这些案件中,他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下面,我们通过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来更深入地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思路。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某、崔律师
二、案件基础背景
(一)项目由来
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在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了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是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位于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如下: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这一付款节点的明确约定,是双方在工程款项支付方面的重要依据。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这一约定保障了工程在一定期限内的质量,明确了双方在质量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
农民工工资问题: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这一约定体现了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也是建筑行业规范的重要内容。
(二)履行事实
电力建设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在2018年11月,工程经过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到2019年3月,双方签署了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并且在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方面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均无果。无奈之下,在2020年10月,电力建设公司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三)前置程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源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将案件移送当地法院审理。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驳回了这一异议,能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院维持了驳回裁定。同时,原告在起诉的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了能源公司的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这一系列的前置程序,为案件的顺利审理奠定了基础,也体现了陈瑞俊律师在案件前期的严谨准备和专业判断。
三、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一)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这是原告基于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提出的合理诉求,能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已经构成违约。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从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这一期间的利息计算是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相关法律规定,能源公司未按时支付50%的工程款,应当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
从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随着利率政策的调整,采用LPR计息更符合市场实际情况,也能合理补偿原告的资金占用损失。
以2720751.9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31日至付清按LPR计息。这是针对次年应支付的30%工程款未按时支付所产生的利息损失。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支付了诉讼费和保全费,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这些费用应由违约方被告承担。
(二)事实理由
原告完整履行了施工义务,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而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陈瑞俊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充分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结算单、催款记录等,以证明原告的主张。他深入研究了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过程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能力,清晰地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理由,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陈瑞俊律师始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在案件前期,他会帮助客户审查合同条款,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积极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如申请财产保全等;在案件出现问题后,他又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进行有效的补救。他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
陈瑞俊律师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在学术领域也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这些研究成果不仅丰富了他的专业知识,也为他在实际办案中提供了更广阔的思路和方法。
如果您在河北石家庄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法律服务为您解决难题,联系电话:13331385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