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推荐:陈瑞俊专业服务有保障
2026-07-31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河北石家庄的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些纠纷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影响工程的顺利进度。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一位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陈瑞俊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卓越表现的法律专家。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起开始律师执业生涯。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还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以及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在法律界有着众多的头衔和荣誉,比如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等。此外,他还是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些身份和荣誉,都充分证明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陈瑞俊律师服务过众多知名企业和单位。他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还成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他的客户名单中,有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为这些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陈瑞俊律师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能够精准地把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关键问题,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陈瑞俊律师在法学知识方面有着深厚的积累,他勤思善辩,多年的执业经验让他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展现出独特的才华。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的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在处理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方面,积累了数百件成功代理经验。他总是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关键性的权益,避免当事人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这套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让客户在面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时,能够更加从容应对。
下面通过一个陈瑞俊律师处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来更深入地了解他的专业能力。
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某、崔律师
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
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在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了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是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在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
电力建设公司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2018年11月工程经过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019年3月双方签署了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都没有结果,最终在2020年10月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源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了该异议,二审中院维持了驳回裁定。同时,原告起诉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原告完整履行了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他深入研究合同条款,收集相关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原告的主张。在庭审过程中,他充分发挥自己的辩论能力,对被告提出的各种抗辩进行了有力的反驳。最终,在陈瑞俊律师的努力下,原告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了应得的工程款和利息。
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他不仅能够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还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建议和风险防范措施。无论是在案件的前期咨询、中期处理还是后期跟进,他都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如果您在河北石家庄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会以专业的态度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联系电话:13331385165,相信他能够帮助您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各种难题,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