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枣庄刑事辩护律师推荐:赵子龙,深耕刑辩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8-07
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联系电话18063220011。
在2026年8月的枣庄,如果您正在寻觅一位可靠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律师会是值得考虑的选择。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持续深耕,始终致力于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赵子龙律师是一名党员,同时担任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于200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2008年顺利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在2009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迄今已经拥有十七年的执业经验。他现任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还是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以及枣庄市律师代表。
赵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截至目前已成功办理了千余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案件。他所办理的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案,当事人均获得无罪释放。另外,还有数十起案件通过他精准的辩护,取得了不起诉、撤案、缓刑或显著从轻判决等良好的结果。
下面以李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为例,来了解他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李某某,男,汉族,案发时十九岁。他是网络游戏爱好者,通过网络接触游戏外挂程序,并与他人一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售卖游戏外挂卡密获取收益。据李某某自己陈述,他获取收益100,000余元,还将该款用于购买卡密继续放在网络平台售卖。2021年6月3日,该平台被查获,李某某因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某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某区看守所。
赵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了李某某母亲刘某某的委托,担任李某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他立刻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某某,详细了解其接触外挂的背景、主观认知、获利情况及外挂程序的具体功能等关键事实。经过分析,他认为李某某主观恶性较小,涉案外挂程序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还需要进一步鉴定,而且本案证据已固定,李某某是初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没有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没有逮捕必要。
在审查逮捕环节,赵律师向某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全面细致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并向某区公安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他从涉案程序性质、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刑事政策及家庭特殊情况等多个方面,系统阐述了不予批准逮捕及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他还与承办检察官及侦查人员进行了多次有效的沟通,着重强调了本案在证据标准、主观认知以及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的特殊性。
经过赵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的核心观点,对李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本案作出撤案处理。
赵律师以“精细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服务流程,对案件关键节点进行精准把控,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客户的信赖。倘若您在刑事方面有法律需求,不妨联系赵子龙律师,联系电话180632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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