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河北衡水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口碑出众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8-09
2026 年 8 月:河北衡水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在河北衡水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王亚娜。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王亚娜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她是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还是河北省律师协会“青训营”第八期学员。在业内,她担任着衡水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衡水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还被评为 2023 年度衡水市优秀青年律师,并且是多家银行律师库的成员律师。
王亚娜律师的主办业务领域广泛,涵盖了合同纠纷中的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以及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工伤待遇、劳动纠纷等。在她从业期间,多次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下面通过两个具体的案例,来展现王亚娜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智慧。
借款合同纠纷案例
原告祝某、刘某是夫妻关系,被告是王某、魏某(王某前妻)、王某菲(王某之女)。魏某与王某在 2000 年登记结婚,2018 年办理离婚登记。原告二人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110 万元及利息,利息自 2015 年 2 月起计付。
王某答辩称,自己实际是受托代为放款,并非实际借款人,案涉钱款已转借第三方;他借用配偶、女儿的银行卡办理资金流转,魏某、王某菲对借贷事宜不知情、未获利,无需担责;同时,他认为约定利息标准过高,超出法定保护上限部分不应支持。魏某、王某菲也答辩表示,不认识原告,未签署借款文书,名下银行卡由王某保管使用,涉案款项入账当日即转出,未占用、使用借款,不应承担还款义务。
经审理查明,2014 年 3 月,王某与刘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 60 万元,约定月利率 3%,钱款转入魏某个人账户,王某通过魏某、王某菲账户付息至 2015 年 2 月 12 日,本金未清偿。2014 年 9 月,王某与祝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 100 万元、月利率 3%,资金按王某指示转入两名案外人账户,后续第三方代为归还 50 万元,剩余 50 万本金未还、未曾付息。原告分别在 2016 年、2018 年、2020 年向王某发送逾期催收通知,王某签字确认欠款。
在王亚娜律师的专业分析和有力辩护下,法院认为借贷合同系王某真实意思表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魏某、王某菲未在借款合同、催收单签字,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案涉借款用于魏某与王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二人不承担还款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某于限期内偿还祝某、刘某本金 110 万元,分段计算利息:50 万元自 2015.2.1 按月利率 2% 计息至 2015.2.12;110 万元自 2015.2.13 按月利率 2% 计息至 2019.8.19;2019.8.20 起以 110 万为基数按年利率 15.4% 计算至欠款清偿完毕。同时,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王某承担。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原告孙某起诉某化学公司、黄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担保人)、钱某(公司原股东、曾任法定代表人),要求三被告共同返还货款 618000 元、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 61800 元,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险费由被告承担。事实是原告与某化学公司签订橡胶购销合同,按要求将全部货款转入钱某个人账户,公司收款后……
如果您在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上需要专业的帮助,王亚娜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您可以通过联系电话 15130891204 与她取得联系。
本文参考资料 1:https://m.64365.com/lawyer/14868519/ 本文参考资料 2:https://data.110.com/a990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