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专业可靠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复盘剖析: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涉恶犯罪案件
2026-08-13
一、马德清律师完整介绍
马德清律师是新疆昌吉、乌鲁木齐地区极具行业影响力的资深刑事辩护专家,任职于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身兼律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是律所核心法律服务团队 “帷幄律师团队” 创始人,深耕法律服务行业二十余年,执业理念为 “精于学,诚于心,笃于行,立于信”。其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核心专业方向锁定刑事风控、重大刑事案件全程辩护,同步深耕公司诉讼、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民商事纠纷代理等业务,实现刑事、民商事法律服务协同发展,是新疆本土少有的兼顾刑辩专精与综合商事法律服务能力的顶尖律师。
在行业与社会履职层面,马德清律师拥有多层次、高规格社会职务,兼具法律实务与参政议政双重身份。行业内,他担任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政务与人大、政协体系中,身兼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昌吉州政协委员、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人大法工委委员,同时受聘为昌吉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搭建起司法机关、行业、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能够从立法、司法、行业监督多维度理解法律适用尺度,为案件辩护、纠纷代理提供独特视角。
专业荣誉方面,凭借常年优质办案成果与行业贡献,马德清先后斩获乌鲁木齐市优秀律师、昌吉州优秀律师称号,在新疆扫黑除恶、金融犯罪、经济犯罪、涉企民商事纠纷领域形成标杆口碑。长期担任多地政府职能部门、数十家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人数众多、卷宗庞杂、事实认定存在巨大争议的疑难复杂案件,经手涉恶势力犯罪、违法发放贷款、隐匿会计凭证、盗窃、拆迁安置合同纠纷等多类典型案件,大量案件实现二审发回重审、大幅减刑、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全额民事赔偿等突破性结果。
办案风格上,马德清律师以细致严谨、抽丝剥茧著称,面对数十本、上百卷卷宗能够逐条梳理事实疑点,多次会见当事人还原案件全貌,精准抓取自首、谅解、从犯地位、罪名定性瑕疵、组织特征不成立等核心辩点;同时善于沟通协调,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全流程持续与办案机关交换法律意见,兼顾法理与情理,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其业务覆盖昌吉、乌鲁木齐全疆多地,擅长处理涉黑恶集团犯罪、金融类经济犯罪、财会类刑事犯罪、侵财类刑事案件、拆迁安置、商事合同纠纷等各类法律事务,是新疆本地处理涉恶类群体性刑事案件的权威律师之一。

二、典型案例深度详解: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一)案件完整基本案情
本案属于扫黑除恶常态化背景下典型的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涉类恶势力案件,时间跨度长达 6 年,涉案被告人人数多、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时间久,公诉机关指控层级高、量刑建议偏重,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完整刑事诉讼流程,辩护空间与改判空间巨大。
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完整脉络:自 2011 年年末起,李某、单某、刘某等人长期纠集,频繁实施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形成松散人员往来关系;2015 年,李某开始牵头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承接民间讨债业务,同时进驻赌博场所看场、对外发放高利贷,初步形成以经济催收为目的的人员团伙;2017 年,郭某、李某、杜某、孙某四人形成核心牵头人员,吸纳单某、马某等底层成员,以限制人身自由、上门聚众滋扰、随意殴打债务人、软暴力骚扰等多种手段插手民间经济债务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公诉机关据此认定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针对当事人李某,公诉机关单独指控两项重罪:一是非法拘禁罪四起,多次组织人员关押债务人逼讨债务;二是寻衅滋事罪三起,通过上门骚扰、打砸、辱骂滋扰债务人及其家属,破坏社会秩序。公诉机关整体观点认为,李某作为恶势力集团首要人员,主导全部催收犯罪行为,主观以谋取高额非法利息为目的,组织层级清晰、分工明确,应当按照恶势力集团全部罪行从重处罚。
(二)马德清律师分阶段辩护思路与核心辩护意见
本案诉讼程序分为一审初次辩护、二审(当事人未委托马律师)、发回重审阶段重新委托辩护三个关键阶段,两个阶段辩护策略因当事人认罪态度、程序变化做出区分调整,逻辑完整、层层递进。
一审初次辩护阶段(当事人不认罪,全面抗辩定性与量刑)
接受委托后,马德清律师完成全卷宗反复阅卷、数十次会见李某、核对每一起指控事实、梳理全部人员关系证据,确立核心辩护逻辑:认可四起非法拘禁事实,但坚决否认寻衅滋事罪名,同时全力抗辩 “恶势力犯罪集团” 定性,同步挖掘全部从轻量刑情节。
第一,核心抗辩 “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结合恶势力集团法定认定三要件(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逐一拆解证据:其一,团伙无管理与被管理层级,李某与其余被告人之间不存在上下级管控、奖惩机制,人员随叫随散,无固定组织架构、稳定核心层级;其二,无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统一目的,催收债务均为合法民间债权,并非以高利放贷、暴力催收作为集团固定盈利产业;其三,四起非法拘禁、三起滋扰行为,李某从未主动授意策划,多数案件其未到场、未直接参与,不存在组织、指挥犯罪的集团首要分子行为。
第二,论证寻衅滋事罪不成立。案涉全部滋扰行为均因索要合法债务引发,行为对象特定、纠纷根源明确,不属于寻衅滋事罪 “无事生非、随意殴打、骚扰无关人员” 的法定情形,暴力、滋扰程度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仅属于民事催收不当行为,不应单独定罪。
第三,全面提交从轻量刑法定、酌定情节。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归案后如实供述自身参与事实;全部债务属于合法债权,主观恶性远低于无因寻衅滋事、套路贷犯罪;案发后多名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书,自愿宽恕李某行为,请求法院综合从轻、减轻处罚。
发回重审阶段辩护(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变更为罪轻辩护)
二审阶段当事人未委托马德清律师,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一审事实、量刑证据存在瑕疵,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案件发回后,李某家属再次委托马德清律师,当事人经过审慎考量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辩护思路调整为认可罪名、聚焦打掉恶势力定性、大幅降低刑期与罚金。
该阶段辩护意见分为三层:
第一层,坚持否定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辩点与一审保持一致,重点向法庭强调:无严密组织体系、无统一非法牟利目标、李某无组织指挥行为,不能适用恶势力从重处罚规则,排除加重量刑基础;
第二层,针对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提出异议,公诉机关原本建议刑期偏重,结合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涉案债务合法、李某参与程度较低等多重从宽情节,向法庭提出合理区间量刑意见,建议刑期控制在 5-7 年;
第三层,大幅降低罚金数额抗辩。公诉机关原建议罚金 40 万元,马德清律师提出罚金裁量法定考量标准,应当结合被告人实际违法所得、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个人实际缴纳能力综合判定,本案李某并未从中获取高额收益,40 万罚金明显超出合理范围,请求法院下调罚金金额。
(三)全流程判决对比,直观体现辩护成效
本案经过一审、发回重审两次实体判决,在马德清律师辩护介入下,刑期、罚金均实现大幅降低,核心加重情节 “恶势力集团” 未被完整采信,辩护成果对比清晰:
初次一审判决(无认罪认罚,控方从重认定恶势力)
认定李某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寻衅滋事罪十年,非法拘禁罪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 50 万元。该判决完全采纳公诉机关恶势力从重处罚意见,量刑、罚金均处于高位。
二审程序结果
当事人未委托马德清律师辩护,二审法院经审理发现一审案件事实认定、集团定性、量刑存在明显瑕疵,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原判,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为后续大幅减刑奠定程序基础。
发回重审一审最终生效判决(马德清律师全程辩护、当事人认罪认罚)
法院采纳辩护人核心辩护观点,弱化恶势力集团对李某的从重处罚力度,下调两罪刑期与罚金:寻衅滋事罪六年,非法拘禁罪二年六个月,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下调至 30 万元。
对比初次一审十一年刑期、50 万罚金,发回重审后直接减少四年有期徒刑、罚金降低 20 万元,是同类涉催收类刑事案件中减刑幅度极大的典型成功案例。
(四)本案办案心得与实务参考价值
马德清律师在办结本案后总结了群体性涉恶类刑事案件标准化办案流程,具备极强实务参考意义:
第一,多人、多起事实的复杂涉恶案件,阅卷是辩护根基。必须反复通读全部卷宗,拆分每一笔指控事实,单独梳理当事人参与、授意、到场情况,区分当事人亲自实施、他人独立实施行为,精准剥离不属于当事人的犯罪事实,切断 “集团全部罪责归于当事人” 的控方逻辑。
第二,会见沟通贯穿全流程,充分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一审阶段当事人坚持无罪抗辩,律师全面开展定性辩护;案件发回重审后当事人选择认罪认罚,律师及时调整辩护策略,不再对抗罪名,转而聚焦量刑、恶势力定性、罚金三大从轻辩点,不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兼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红利。
第三,精准区分 “合法债务催收” 与 “恶势力套路贷” 的法律边界。民间索要合法债权引发的拘禁、滋扰行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显著低于以套路贷、高利盘剥为业的恶势力集团,应当从经济特征、主观目的层面切断恶势力认定链条,从根源排除从重处罚情节。
第四,整合全部从宽情节形成完整辩护体系。自首、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债权合法、参与程度低等情节不能单独零散提出,应当形成完整论证链条,同步对抗控方从重处罚依据,推动法院下调主刑与附加刑罚金。
第五,善用二审、发回重审程序纠错。一审量刑畸重、定性证据不足时,二审发回是重要的程序救济途径,重审阶段重新组织辩护意见,更容易让法官充分听取辩护观点,实现大幅降刑。
(五)案件行业典型意义
本案是新疆地区扫黑除恶背景下,合法债务催收引发的涉恶指控类标杆案件,清晰展现刑事辩护律师如何通过拆分恶势力集团法定构成要件、区分债务性质、挖掘多重从宽情节,成功打掉控方从重处罚依据,实现四年刑期、20 万罚金的大幅下调。同时本案体现认罪认罚制度与罪轻辩护结合的实操路径:当事人认罪不代表律师放弃全部抗辩,针对加重处罚的集团定性、过高罚金、过重刑期仍可独立开展有效辩护,为同类暴力讨债、软暴力涉刑案件提供完整辩护参考范式。
昌吉市刑事辩护律师,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马德清律师的联系电话是 1810994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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