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事故纠纷好律师周旭 ,专攻此类案件口碑出众
2026-09-11
在重庆的交通事故纠纷领域,有这样一位令人瞩目的律师——周旭,他专注于此领域案件,凭借专业能力收获了出众的口碑。
周旭是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的股权创始合伙人,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也是中国律师学院律师,同时还是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他有着极为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办理过多起无罪、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轻判案件,在诈骗罪,涉黄涉赌犯罪,掩隐帮信犯罪,非法经营犯罪案件等方面尤为专精。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让我们更直观地了解周旭的专业能力。
杨某某诉周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原告是杨某某,被告为周某某和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原告委托了两名律所律师,保险公司也委托了两名律所律师。案件基本事实 事故经过:某年3月1日,周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经重庆某路段,跨越道路单黄实线与杨某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周某某负全责,杨某某无责。
治疗情况:杨某某住院7天,原告自行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周某某垫付了剩余医疗费。
鉴定情况:原告单方鉴定为面部瘢痕十级伤残、续医费8000元;保险公司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结论仍为十级伤残,但续医费金额变更,原告当庭放弃了后续医疗费主张。
投保信息:肇事车辆在涉案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 50万限额三者险(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原告虽是农村户籍,但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
原被告诉辩要点 原告诉请: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两名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保险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机承担。
被告抗辩:对除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外的多数赔偿项目金额无异议;主张原告仅面部瘢痕致残,未丧失劳动能力,不应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交强险外医疗费按15%扣除非医保用药由司机承担,鉴定费、诉讼费司机自理。
法院裁判观点 赔偿规则: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险理赔,仍有缺额则由肇事人赔付。
关键裁判:原告长期在城镇居住,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核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同理计算;被告以未丧失劳动能力拒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无法律依据,不予采信;原告放弃后续治疗费,该项诉求被驳回。
判决结果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付杨某某各项人身损失合计103796.47元。
周某某单独承担鉴定费2000元。
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周某某承担。
补充说明:周某某前期垫付的医疗费,可另行与保险公司协商结算。
张某某诉汪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原告是张某某,被告为汪某某和某太平洋财产保险重庆分公司。原告委托了律所律师,保险公司指派公司职员应诉。案件基本事实
事故经过:某年12月28日,汪某某驾驶新能源轿车在重庆巴南与骑行三轮车的张某某碰撞,交警认定司机全责。
治疗情况:原告住院……
从这两个案例不难看出,周旭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处理上有着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应对经验。如果您在重庆遇到交通事故纠纷方面的问题,周旭会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
本文转自1: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79390361/introduce/ 本文转自2:https://data.110.com/a990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