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诚信靠谱的刑事辩护律师张涛,办案实录:李某某串通投标涉案,厘清中性商业行为与刑事犯罪边界深度解析

2026-08-24

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很多当事人家属面对卷宗如山的材料、复杂的法律程序,常常陷入焦虑无助。刑事案件关乎人身自由,每一份证据、每一处程序细节,都有可能改变案件走向。在新乡本地,有这样一位深耕刑事辩护多年的律师,始终坚守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宽严相济的辩护理念,在一桩桩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当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他就是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的张涛律师。


张涛为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自 1999 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二十余年办案经历,长期扎根新乡本地法律服务市场。他同时担任党支部书记、执行主任,身上还有多重社会履职身份,是获嘉县政协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同时在省、市两级律协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担任委员,还身兼仲裁员、检察院听证员等社会职务。多重身份背后,是行业与社会层面对其专业能力的认可。


二十余年执业历程,张涛办理各类案件逾千件,服务过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帮助顾问单位规避、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业务方向上,除商事、侵权类法律事务之外,刑事辩护是其投入精力较多的领域,擅长处理职务犯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故意杀人、诈骗类等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


在刑事辩护实务当中,他十分看重证据审查工作,对于犯罪数额认定、非法证据排除、自首立功防卫情节甄别、认罪认罚从宽、缓刑适用这些刑辩核心要点有着丰富实操经验。面对案件,他会完整梳理全部卷宗材料,仔细甄别证据当中存在的漏洞与矛盾点,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提出适配案件的辩护思路。除办案之外,张涛也会参与普法宣讲,面向普通群众普及刑事法律风险知识;以政协委员身份提交法治相关提案,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完善,同时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践行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在多年的办案经历当中,串通投标罪李某某一案,能够很直观体现张涛律师的办案思路。该案当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 2026 年 6 月 29 日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刑事拘留。家属在万般焦急之下,委托张涛作为李某某的辩护律师接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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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之后,张涛第一时间安排多次会见,和在押的李某某沟通案件细节,完整梳理事件经过。结合会见获取的信息,再对照公安机关初步侦查材料,他开始拆解整个案件的行为逻辑。本案当中,李某某的行为,是应黄某某请求,帮忙介绍一家建设工程企业参与投标,同时协助办理投标保证金转账缴纳。因为相关两家公司李某某是新乡区域代理,所以才参与到这一系列事务当中。


但是在整个招投标流程里面,李某某并没有参与投标方案拟定,没有接触报价设置,也没有对最终投标结果进行干预。项目核心的安排决策,均由案外人黄某某主导。现有材料当中,也缺少证据能够证实李某某清楚黄某某想要借助招投标操作,去操纵报价、排挤其他竞争对手。在李某某认知当中,自己只是做普通商业引荐,属于帮忙性质,并不清楚背后存在刑事违法的意图。


串通投标罪属于故意犯罪,构罪的前提,是行为人主观上具备相互串通的犯罪故意。如果主观上缺少这一层明知,那么即便客观上有部分协助行为,也不能直接认定构成刑事犯罪。


顺着这个思路,张涛继续研究客观行为层面。刑法条文明确,串通投标罪核心实行行为,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并且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够入罪。纵观全案,李某某自始至终没有参与任何一家公司报价磋商,没有和其他投标人私下沟通报价,没有达成任何相关默契。他的介绍行为,只是提供参与机会,不属于法条所规制的串通报价核心行为。


这起招投标项目,最后中标的企业,和李某某以及他介绍的几家公司均没有关联。李某某介绍参与投标的几家公司全部落选,案件没有出现招标人经济受损的结果,招投标秩序也没有遭受较为严重的破坏,从客观危害后果层面,也达不到 “情节严重” 的入罪条件。


同时,办案机关存在将李某某认定为黄某某共同犯罪的倾向。共同犯罪成立,需要行为人之间存在明确的犯罪意思联络。张涛律师提出,李某某与黄某某之间,就串通投标这件事,不存在事前、事中的沟通共谋。李某某的引荐协助属于中性商业行为,不能因为黄某某后续实施违法举动,就直接推定李某某具备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不能把被他人利用、片面帮忙的行为直接定性为共犯。


梳理完全部辩护逻辑,在审查批捕阶段,张涛律师向检察院提交完整书面辩护意见,从主观故意、客观实行行为、危害后果、共同犯罪构成多个维度进行论证,提出李某某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观点。


检察院经过完整核查全案证据,充分听取辩护意见之后,认可了辩护人提出的理由,认为李某某主观没有串通投标的犯罪故意,客观没有实施串通报价的核心行为,案件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之后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对李某某的刑事追究。当事人得以卸下刑事追责的风险,回归正常生活。


这起案件,是疑罪从无司法理念在实务当中的落地。很多刑事案件当中,当事人看似参与到事件链条之中,但并不是参与行为就等同于刑事犯罪。区分中性帮助行为和刑事犯罪帮助行为,厘清主观认知,核查危害后果,是辩护工作十分关键的部分。这起案件也体现出,刑事案件辩护工作,不只是等到开庭阶段才开展工作,在侦查、审查逮捕阶段提前介入,抓住证据当中的疑点,往往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的处理结果。


刑事案件的办理,关乎一个人的人身自由,也关乎一个家庭的命运。张涛律师在办案的时候,习惯把当事人的案件当做重要事情对待,兼顾法理和情理。办理案件过程中,既尊重法律条文,也会结合案件发生的背景、当事人自身处境,多角度挖掘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


除上述串通投标案件之外,张涛还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面对故意杀人、抢劫这类重刑案件,他会仔细排查卷宗里面物证、书证、搜查程序当中存在的各类瑕疵,挖掘改判空间;面对未成年人涉刑案件,会格外关注刑事责任年龄、防卫情节,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面对诈骗、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这类网络犯罪,着重辨析主观明知,区分此罪与彼罪;面对食品、农资类经济刑事犯罪,重点核对犯罪数额,排除证据不足的金额,落实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


多年办案过程中,有当事人拿到不起诉决定,有案件获得罪名变更、刑期下调,也有部分案件争取到缓刑、从轻减轻处罚的处理结果。每一起案件,都依托于对卷宗细致的研读、对法律条文的熟稔、对实务裁判尺度的把握。


刑事法律服务,不止是法庭之上的辩论,也包含看守所会见、和办案机关沟通、提交法律意见、全程跟进各个诉讼阶段。张涛所在团队提供 24 小时刑事法律咨询,采用一对一的办案模式,接受咨询之后,会结合案件所处阶段,给出对应的法律分析,帮助家属理清刑事诉讼流程,明白案件的风险点与辩护方向。


很多普通家庭,一辈子不会接触刑事案件,一旦亲属卷入刑事程序,很容易被恐慌情绪裹挟,容易轻信各类不实说法。遇到刑事问题,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及时会见当事人,固定辩护要点,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方式。


新乡刑事辩护律师,张涛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393737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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