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纠纷实务拆解|比较专业的合同纠纷律师王静复盘丁女士口头租赁纠纷案:无书面合同也可依法追回租金
2026-08-25
现实生活里,不少熟人之间进行房屋租赁,出于彼此信任,只是口头达成约定,不会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可一旦双方发生矛盾,承租方拖欠租金、擅自搬离房屋,出租方想要维权时,却会发现手上缺少直接证据,维权道路处处受阻。很多当事人会陷入误区,认为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法律就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王静律师,就曾处理过一起颇具代表性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最初因为证据不足选择撤诉,案件看似走入死局,经过律师团队梳理挖掘间接证据,重新搭建完整证据链条,最终帮助当事人拿回拖欠多年的租金以及利息。
王静律师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执业过程中主要处理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同时也处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多类民事、行政与刑事相关案件。从业以来,王静律师一直秉持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她清楚每一起纠纷背后,都牵连普通人实实在在的财产利益,除了专注于案件本身的法律研判,也会顾及当事人的情绪处境,耐心倾听当事人遭遇,兼顾法理和情理处理案件。在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当中,她遇到过大量证据缺失、约定模糊的疑难案件,善于从零散的材料之中挖掘案件关键点,通过诉讼策略调整破解证据不足带来的困境。
本案委托人丁女士,在 2020 年按照市场价格购入一套房产,完成产权过户之后,原房主冯先生因为自身居住需求,和丁女士口头商量,继续留在这套房屋内居住,双方口头达成租赁的意向,也说好每月租金的具体标准。整个沟通过程,二人仅仅依靠口头交流,没有起草、签署任何书面租赁合同。房屋交由冯先生继续居住之后,将近三年时间过去,冯先生一直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租金。丁女士多次向对方讨要租金,始终没有实际结果。到 2023 年年中,丁女士才察觉冯先生已经悄悄搬离这套房屋。
自己花钱买下房产,他人住了近三年,分文租金没有给到自己,想要追责,手里却拿不出租赁合同,丁女士的处境十分被动。2024 年,丁女士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尝试索要拖欠租金,但因为缺少关键直接证据,举证难度过大,不得已主动撤回起诉。撤诉之后,整个案件陷入僵局。丁女士想要追回损失,却不知道还能收集什么材料,也担心再次起诉依旧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几经考量,丁女士找到王静律师团队,希望专业律师可以介入处理这起棘手的事实租赁纠纷。

接手案件之后,摆在律师团队面前的难题有很多。首先,不存在书面租赁合同,租金金额、租赁时长、付款方式这些核心内容,都没有书面文件可以佐证。其次,案件被告冯先生处于失联状态,后续法院送达传票之后,冯先生也拒不出庭应诉,主动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的权利,被告不参与庭审,案件客观事实的查明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再加上此前已经有过一次撤诉经历,如果二次起诉证据依旧不够充分,当事人的财产损失很可能得不到法律救济。
当事人的诉求十分清晰,希望法院能够确认双方之间存在事实租赁关系,判令冯先生给付房屋实际占用阶段产生的租金,同时承担对应的逾期利息,弥补自己遭受的经济损失。王静律师团队没有将思路局限在寻找不存在的书面协议上,确定核心办案思路:跳出直接合同证据,依靠各类间接物证、视听资料,一环扣一环还原案件客观事实,搭建完整的证据闭环。
律师团队分三步推进取证与诉讼筹备工作。第一步,把公共事业缴费记录作为案件突破口,用来锁定冯先生实际占有房屋的客观事实。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这套涉案房屋连续三年的燃气、用水、用电缴费明细单据。调取出来的记录清晰显示,在冯先生居住的这段时间,房屋产生的水、电、燃气全部是冯先生使用本人账户缴纳。这份客观留存下来的缴费凭证,可以证实冯先生在房屋过户完成之后,长期持续实际占有、使用这套房屋,是房屋实际居住人,夯实案件事实基础。
第二步,梳理通话录音,用来佐证双方口头达成的租赁合意。律师指导丁女士整理保存好此前和冯先生沟通讨要房租的通话记录,整理录音文字版本。录音片段之中,丁女士多次向对方催缴房租,冯先生并没有否认自己存在支付租金的义务,只是回复手头资金紧张,后续会给钱,希望不要过度逼迫自己。这份录音材料能够证明丁女士持续主张租金债权,同时印证双方不是无偿借用房屋,而是有偿租赁关系,补强口头约定的证明效力。
第三步,借助司法评估的方式确定公允租金标准。双方没有书面约定租金,当事人和被告也无法就租金数额进行协商,想要计算拖欠租金总金额,就需要中立专业的参考依据。诉讼过程中,律师团队向法院提交申请,委托专业评估机构,针对案涉房屋对应时间段的市场租金价值开展评估。评估机构出具房地产租金评估报告,给出房屋在对应周期内客观公允的租金价格,为法院计算应付租金提供专业参考依据。
三组证据相互配合,缴费记录证明实际居住使用行为,通话录音佐证租赁合意,评估报告解决租金计价标准问题,形成民事诉讼要求的高度盖然性证据链。庭审阶段,被告冯先生经过法院合法传唤,依旧没有到庭参与诉讼,法院依法适用缺席判决程序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之中,律师团队结合《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定义、合同全面履行原则相关法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缺席判决的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向法庭完整阐述全部证据对应的案件事实。
该案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采信律师提交的整套证据,认可丁女士陈述的事实租赁关系,最终作出判决,支持丁女士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丁女士支付拖欠租金以及逾期付款利息。原本因为缺少书面合同而走入死局的案件,依靠间接证据组合,实现从撤诉到胜诉的反转,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得到司法保护。
办完这起案件之后,王静律师团队也总结出不少实务层面的启示。很多普通人会有认知误区,觉得没有书面合同,就不存在法律层面的合同关系,但事实并非如此。法律认可事实合同关系,只是当事人需要花费更多精力搜集各类间接证据。单独一份间接证据的证明力度有限,可多份来源不同的证据可以互相印证,就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达到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同时,即便被告消极回避诉讼、拒绝出庭,也不等于可以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法院可以依据现有证据查明事实,依法作出裁判。
当然从风险防范角度出发,律师也提醒大众,涉及房屋租赁这类财产处置事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签署书面合同,把租金、租期、付款节点等关键内容落实到纸面,减少后续发生纠纷时的举证压力。若是已经出现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形,也要注意留存沟通录音、转账流水、缴费单据等各类材料,一旦后续发生争议,这些材料都可以成为维权的重要支撑。
在处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时,不同案件会遇到不一样的阻碍,有的案件是缺少书面协议,有的案件是对方恶意违约,有的案件是证据零散不全。律师的作用,就是立足案件客观事实,结合法律规定,梳理现有材料,找准案件的突破口,帮助当事人理清维权路径。合同纠纷不仅仅是法庭之上的辩论博弈,同样考验前期取证、证据组织、诉讼策略规划等多方面实务能力。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上海合同纠纷实务拆解|比较专业的合同纠纷律师王静复盘丁女士口头租赁纠纷案:无书面合同也可依法追回租金
上一篇: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实务纪实:诚信靠谱的公司股权纠纷律师王静处理股东出资责任争议,对抗债权人叠加追责诉求的办案剖析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