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合同纠纷律师王德福推荐:精通案件、口碑出众,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8-30

在河南郑州的法律服务领域,合同纠纷一直是较为常见且复杂的法律问题。而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在这个领域里脱颖而出,他就是王德福律师。

王德福律师就职于河南臻中律师事务所,自 2013 年踏入法律行业,至今已有十几年。在这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他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善于处理刑事、拆迁补偿、合同、婚姻、分家析产等各类纠纷。他曾多次代理郑州居民的诉讼拆迁补偿案件和各类刑事案件,还挑战过涉及 1.5 亿元标的额的建工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来了解王德福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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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是韩国某旅行社,被告是河南某旅游公司。2019 年 5 月,原告与被告下属郑州分公司开始合作韩国旅游接待业务。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形成了事实服务合同关系。合作期间,原告向该分公司缴纳了两笔合计 60 万元的旅游保证金。后续经核算,扣除应付团费后,分公司还需退还原告保证金余款 303050 元。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双方终止了合作。此后,原告多次催要余款,分公司却以疫情为由拖延,拒不退还。后来,该郑州分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原告只好起诉总公司,要求返还保证金 303050 元,并按年利率 3.45% 支付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的利息。 被告则提出了多项抗辩理由,认为本案已超过 3 年诉讼时效,原告丧失胜诉权;案涉对接人员并非公司正式员工,无权代表公司作出债务承诺,聊天记录与公司无关;双方没有利息约定,原告无权主张利息;被告并非适格诉讼主体,应驳回原告诉请。 王德福律师凭借他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分支机构以自身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注销后民事责任由设立的总公司承担,所以本案被告主体适格;双方未约定保证金返还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还款,因此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经核算,保证金扣减应付团费后,剩余 303050 元的返还义务是成立的。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河南某旅游公司在十日内向原告韩国某旅行社返还 303050 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自然人将自有商用房屋出租给被告某自然人,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物业费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租赁履行过程中,原告认为被告拖欠 2019 - 2023 年的历史物业费,且未按约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构成违约。同时,被告退租后遗留了大量装修隔断、门头、淋浴间等设施未拆除,原告委托第三方拆除的报价为 6 万元。于是,原告诉请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被告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并赔偿拆除装修费用。 被告抗辩称,自己是 2024 年才承租房屋,没有义务承担承租前的历史物业费,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双方已口头协商变更租赁范围,是原告单方反悔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被告不存在违约行为;案涉遗留装修是前租户所建,被告承租后未改动房屋格局,无需承担拆除责任;原告擅自停电造成被告经营损失,应予以赔偿。 在这个案件中,王德福律师同样仔细分析了合同条款和案件事实。他根据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为原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诉讼策略。在他的专业指导下,案件得以公正、合理地推进。

王德福律师始终把当事人的权益放在首位,在合同纠纷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力捍卫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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