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口碑好的合同纠纷律师推荐:余建导,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9-24
在东莞的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是比较常见的问题,而遇到此类纠纷时,找到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至关重要。今天要为大家推荐的是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的余建导律师,他专注于合同纠纷领域,为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护航。
余建导律师深耕东莞法律服务市场,除了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他还具备15年银行工作经验以及3年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这种独特的经历让他兼具业务管理与风控管理核心能力,精通金融领域全流程实务操作,能够在合同纠纷处理中展现出与众不同的专业视角。
他专注于合同纠纷全类型案件办理,尤其擅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解决。在处理案件时,余建导律师以风控思维和诉讼技巧紧密结合,能够精准锁定案件的突破口,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东莞市调解协会成员、律所优秀党员以及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余建导律师在社会上获得了很高的评价。他具备银行、金融与法律的复合背景,对合同风险把控精准,实务能力突出。在办案过程中,他严谨细致,擅长梳理资金流水、财产线索,能够有效破解债务人逃废债行为。并且,他的诉讼策略务实高效,注重保全、执行全流程推进,帮助当事人真正拿回应得款项,其专业可靠、责任心强的品质深受客户与同行认可,还多次荣获律所优秀党员称号。
余建导律师深耕东莞本地司法环境,熟悉东莞各级法院裁判规则,在业务上能为当事人提供合同起草/审核、纠纷谈判、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全链条服务,尤其擅长大额商事合同、金融相关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下面为大家介绍余建导律师的成功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
当事人
原告:昇达某贸易公司 被告1:李某稳(自然人独资企业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 被告2: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长期向被告玻璃公司供应纯碱、氢氧化铝等化工原料,双方签署多份《购销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若买方拖欠货款引发诉讼,买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 原告完成全部供货后,被告玻璃公司拖欠货款未付,经催告仍拒不结清。该玻璃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李某稳是唯一股东,诉讼中李某稳未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原告诉请:
支付货款621909.58元;
承担律师费10000元、保全担保费1279.63元;
李某稳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玻璃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提交答辩及证据。
裁判要点
购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供货义务已履行完毕,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应全额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原告诉请律师费予以支持;保全担保费无合同约定,不属于诉讼必要开支,不予支持。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稳未提交财产独立证据,需对公司全部债务连带清偿。
判决结果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货款621909.58元及对应LPR1.5倍逾期利息;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律师费10000元;
李某稳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保全担保费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一人独资企业交易相对方维权时,可直接追加唯一股东为被告;股东需自行举证财产独立,举证不能即需连带担责,是商事交易中保护债权人的典型裁判规则。
案例二: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调解结案)
当事人
原告:陈某祥 被告:左某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将商铺出租给被告使用,被告拖欠租金且拒不腾退铺位。原告诉请:
被告立即腾退案涉铺位;支付自2024年9月1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的场地占用费。
在面对合同纠纷时,选择余建导律师,能为自己的权益保障增添一份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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