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投资仲裁诚信律师推荐:赵平深耕领域,口碑出众
2026-09-24
在上海金融投资仲裁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赵平律师。他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个复杂且充满挑战的领域中闯出了一片天地。
赵平律师拥有令人瞩目的教育背景。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及硕士学位,之后还完成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课程,拥有法律与管理的双重视野。不仅如此,他还赴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深造,取得国际比较法学硕士学位。这种复合型的教育背景,让他在处理金融投资仲裁案件时,既能精准把握中国金融监管与投资交易的法律逻辑,又能以国际比较法视野处理跨境投资仲裁案件,为基金、券商、信托、保险及资管机构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赵平律师还是一位资深的仲裁员,现受聘担任境内外五十余家知名仲裁机构仲裁员,覆盖大中华区及亚太主要争议解决中心。在境内,他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等国内头部仲裁机构的在册仲裁员;在境外,他受聘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及泰国仲裁中心。这些平台汇聚了大量跨境投融资、股权并购、基金及金融衍生品纠纷,赵平律师以仲裁员身份深度参与裁决,积累了丰富的金融投资裁判经验。
同时,赵平律师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深度参与司法与行政争议的监督与评议,确保其仲裁裁决兼具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他还担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兼房地产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并在金融仲裁领域持续发声,推动相关规则的完善。
在仲裁代理与裁判实践中,赵平律师尤其擅长处理基金、证券、保险、融资租赁、对赌协议、房地产、公司及合资合作等金融投资类纠纷。他代理的案件标的额动辄数亿乃至数十亿元人民币,且往往涉及复杂的金融产品结构、多重法律关系及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
其中有一起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投资仲裁案件,某国有企业与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投资房地产纠纷仲裁案。2009年9月5日,某国有企业即申请人与甲公司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以现金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主体就案涉地块(含A、B、C、E、F地块)进行开发建设。之后又陆续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等一系列协议。项目公司1于2009年11月20日设立,负责A、B、E地块的开发,除E地块中的E2区域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交付外,剩余物业全部按期交付;项目公司2于2009年11月23日设立,负责C、F地块的开发,F地块物业已于2015年6月全部按期交付,C地块尚未开发且各方已就不再开发、返还政府收储事宜达成一致。后因国有企业方与客户方在开发过程中因项目亏损产生争议,国有企业急于退出项目。在这起复杂的案件中,赵平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相关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
赵平律师在上海金融投资仲裁领域的表现可圈可点,他以专业和诚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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