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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民事案件强制执行专家陈建义:专业服务,高效维权

2026-10-03

在河南漯河,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他就是陈建义。作为一名专注于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的资深律师,陈建义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专注领域,深耕细作

陈建义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拥有三级律师资格,现任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他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业务范围涵盖从执行申请与立案到财产查控与保全,再到查封、扣押、拍卖等各个环节。他的专业服务不仅限于传统的执行程序,还包括执行异议与复议、追加被执行人、代位执行、执行和解、限高与失信惩戒、拒执罪追究以及终本后恢复执行等多个方面。

经典案例展示

案例一:劳务派遣工伤赔偿纠纷案

基本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工伤待遇纠纷)
原告:杜某
被告一: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
被告二: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

案件事实

杜某由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担任操作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4月,杜某工作时发生工伤,右臂被机器挤断,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人力资源公司未为杜某缴纳工伤保险,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及少量补助,未足额支付工伤待遇。

原告诉求

确认劳动关系解除;
判令人力资源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损津贴、辅助器具费及维护费、吸氧机费、鉴定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扣除已付款);
橡胶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文章插图
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调解结果

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各项损失共计98万元(不含已付医疗费等317679.07元),分两期付清;
人力资源公司逾期未付,由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三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
款项付清后,三方就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社保等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杜某承担。

案例二:执行异议之诉(房屋确权排除执行)

基本信息

案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案外人):左某
被告一(申请执行人):洪某
被告二(被执行人):漯河某房地产公司
被告三(被执行人):胡某

案件事实

2004年,左某与漯河某房地产公司、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案涉房屋,付清全部购房款及办证费用,并装修入住近20年。因开发商及土地性质问题,房屋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胡某名下。法院在执行洪某与房地产公司、胡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查封该房屋,左某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遂提起本案诉讼。

原告诉求

确认左某对案涉房屋享有所有权;
判令不得执行案涉房屋;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通过陈建义律师的努力,最终法院支持了左某的诉求,确认其对案涉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停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专业服务,值得信赖

陈建义律师不仅在具体的案件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他是漯河市源汇区十五届政协委员、漯河市源汇区第一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漯河市源汇区工商联(总商会)理事、漯河市法学会会员、漯河市政法委案件评查员、漯河市检察院听证专家、漯河市法顾委委员,同时还担任濮阳仲裁委员会、承德仲裁委员会、荆门仲裁委员会、衡水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陈建义律师以其专业、敬业的态度,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好评。如果您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方面遇到困难,不妨寻求陈建义律师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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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河南漯河民事案件强制执行专家陈建义:专业服务,高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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