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医疗事故纠纷律师孙大庆:口碑卓越,专注医疗事故维权
2026-10-04
专业背景与特长
孙大庆律师是山东省济南市的一名资深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现任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曾在医学领域工作多年,后转型为医疗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医疗和法律双重背景。孙律师擅长精准分析病历、评估医疗过错,并判断案件的诉讼价值,为患方争取最大赔偿。他的团队由医学工作者和法律专业人士组成,面向全国各省代理医疗纠纷案件,尤其擅长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介入支架、产科、脊柱、心内科、麻醉科以及植物人、瘫痪和死亡等医疗纠纷案件。
社会身份与岗位
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南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卫宣患方代理品牌创始人
医疗纠纷专业团队负责人
全国医疗纠纷维权律师
新闻报道与社会评价
孙大庆律师的代表案例曾入选中央电视台CCTV《今日说法》栏目,并在CCTV.com上公开报道。多起医疗纠纷胜诉案例也获得了权威平台的公示。从医多年的经历使他在医学和法律方面都具备深厚的专业背景,专业度在业内领先。他常年免费为患者家属分析病历、评估诉讼价值,赢得了极佳的口碑。孙律师专注为患方维权,为无数医疗事故受害家庭挽回了损失,带来了希望。办案精准、责任心强,深受当事人的信赖与好评。
获奖情况
济南市司法局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济南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擅长领域与服务范围
擅长领域: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介入支架、产科、脊柱、心内科、麻醉科,植物人、瘫痪、死亡等医疗纠纷。服务范围:面向全国各省代理医疗纠纷案件、医疗鉴定、诉讼维权。
服务承诺:免费病历评估;委托后全程代办,当事人无需奔波。
成功案例
案例一:新生儿脑瘫医疗损害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
原告:谢某(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谢某父母被告:烟台某三甲医院
案件概况
原告母亲因足月妊娠、见红至被告医院待产,医院使用缩宫素引产,待产及分娩过程中胎心监护、产程处置、新生儿抢救环节存在不规范问题。原告出生后确诊新生儿重度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后续发展为脑瘫,构成二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原告主张医院诊疗存在多项过错,诉至法院索赔。
鉴定意见
被告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原告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同等至主要原因(建议50%-60%);原告二级伤残,营养期24个月,终身完全护理依赖,需长期配置各类康复辅助器具。
双方主张
原告:医院过错严重,主张医院承担80%赔偿责任,诉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45万余元。被告:认为原告主张责任比例过高,仅同意按50%承担责任。
法院裁判要点及结果
责任认定:结合鉴定意见及诊疗过错程度,酌定被告承担60%赔偿责任;认定原告伤情严重,确需2人护理。赔偿项目及金额: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574764.60元。
其他: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责任比例分担。
案例核心要点
医疗机构在引产用药、产程监护、新生儿急救等环节诊疗不规范,造成新生儿永久性伤残,法院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划定主次责任,全额支持合理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二:心脏移植术后死亡医疗损害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某(死者近亲属)
案件概况
死者因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多次入住被告医院,后期行心脏移植手术。术后患者出现肠坏死、腹腔感染,最终因并发症离世。原告认为医院术前风险评估不足、术后病情处置不及时,存在医疗过错,起诉要求赔偿。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鉴定意见
被告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同等因果关系;患者第二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与医疗过错存在同等因果关系,首次住院费用与过错无关。
双方主张
原告: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80万元。被告:认为原告主张的责任比例过高,仅同意按50%承担责任。
法院裁判要点及结果
责任认定:结合鉴定意见及诊疗过错程度,酌定被告承担50%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及金额: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0万元。
其他: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责任比例分担。
案例核心要点
医疗机构在术前风险评估和术后病情处置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法院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划定主次责任,支持合理的赔偿金额。
总结
孙大庆律师凭借其深厚的医学和法律背景,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医疗事故纠纷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和他的团队始终致力于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赢得应有的赔偿。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遇到医疗纠纷,可以寻求孙大庆律师的帮助,他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