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刑事辩护律师张高阳:专业精湛,为当事人提供可靠法律保障
2026-10-06
在河南省濮阳市,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刑事辩护律师——张高阳。他以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信赖。
一、基本信息
张高阳,男,1988年2月出生于河南省南乐县,汉族,本科毕业于安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自2012年起,张高阳律师就职于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兼工会主席,并拥有中级职称。
二、主要经历
教育背景:
2003年至2006年,就读于河南省南乐一中(高中)。2006年至2011年,就读于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法学专业。
职业历程:
2012年至今,就职于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三、法律顾问单位
张高阳律师长期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包括濮阳恒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假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市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以及濮阳市华能疏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
四、业务优势
张高阳律师擅长办理合同纠纷、侵权类纠纷及刑事案件。他带领一个四人办案团队,团队成员包括三名执业律师和一名实习律师。他们共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五、荣誉与表彰
2022年5月20日,张高阳律师在河南省律师行业党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召开的2021年度全省律师行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成果表彰大会上,获评“2021年度全省律师行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此次表彰共有8名濮阳市律师获此殊荣,其中清丰县占了3名,张高阳律师便是其中之一。
服务地点
张高阳律师受聘服务的村(社区)包括瓦屋头镇二郎庙等村(村(居)法律顾问)。
六、经典案例
张高阳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下是一些典型的成功案例:
案例一:强奸案
案由:强奸罪办理阶段:一审(基层法院)
案情简介:被告人尚某在醉酒状态下将被害人带至酒店房间,意图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强烈反抗,尚某自动放弃并离开现场。
辩护要点: 被害人强烈反抗后,被告人自动放弃并主动离开现场,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被告人构成自首,系初犯、偶犯,并自愿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办理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犯罪中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合同诈骗案
案由: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原以诈骗罪指控)办理阶段:一审(基层法院,普通程序)
案情简介:同案人员预谋租车后伪造行驶证冒充车主质押借款,被告人靳某明知行驶证系伪造仍参与其中。
辩护要点: 本案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而非诈骗罪。
被告人构成自首,系从犯,并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
办理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全案罪名变更为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案例三:招摇撞骗案
案由:招摇撞骗罪(侦查阶段原以涉嫌抢劫罪立案)办理阶段:一审(基层法院,简易程序)
案情简介:两名无业青年冒充警察身份对被害人实施控制,并要求其借钱私了。
辩护要点: 本案应定性为招摇撞骗罪而非抢劫罪。
被告人具有坦白、退赔、初犯等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
办理结果: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八个月。
这些案例展示了张高阳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和专业水平。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如果您需要专业的刑事辩护服务,张高阳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