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刑事辩护律师李泞君实战经验丰富专攻刑事辩护
2026-10-13
在遂宁,提到刑事辩护,不少同行和当事人会想到一个名字——李泞君。她身上有一种少见的“双重视角”:既在公诉席上指控过犯罪,又在辩护席上为当事人争取过自由。这种经历,让她对刑事案件的理解,往往比单一背景的律师要更深一层。
李泞君是四川发现(遂宁)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也是刑事团队负责人。算下来,她已经在司法领域摸爬滚打了16年。其中8年时间,是在法院和检察院度过的。2019年,她辞去公职,正式转向刑事辩护。从那时起,她的执业方向就只有一个——刑事案件。用她自己的话说,“只做刑事,别的案子不碰”。
这种专注,在遂宁律师圈里并不多见。很多律师什么案子都接,但李泞君的选择是收窄赛道。她办理过的刑事案件类型很广,从毒品犯罪、故意杀人、抢劫,到受贿行贿、组织卖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开设赌场,再到盗窃、诈骗、危险驾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几乎覆盖了刑事辩护的主要领域。
聊到专业背景,有几个头衔值得注意。她是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遂宁市安居区监委特约监察员,同时担任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委员、遂宁市律协理事、遂宁市律协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些身份意味着,她不仅在一线办案,也参与行业内的专业建设和监督工作。另外,她还是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遂宁市河东新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
荣誉方面,她曾获评“遂宁市优秀公诉人”“全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遂宁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以及遂宁市律师行业党委“优秀共产党员”。她办理的三起案件,均被评为“遂宁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在辩护词写作上,她获得过第三届四川省“十佳辩护词”提名;2025年,她的一起案例获评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优秀案例”。
不过,比起这些头衔,更实在的是她办过的案子。刑事辩护说到底,是靠一个个具体案件堆出来的经验。李泞君有不少案例,结果都颇具分量。
比如甘某某运输、贩卖毒品案。当事人伙同弟弟等人从云南运输7.5公斤毒品回遂宁贩卖,一审被判处死刑。李泞君从二审开始提供免费援助。她提出,当事人与同案犯作用不清、上下家地位不明,判处死刑依据不足。二审发回重审后,她继续提出新的辩护意见,最终死刑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成功保住了当事人的性命。
再比如罗某某故意杀人案,这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一审建议量刑十二年,李泞君当庭提出当事人系从犯、被害人具有严重过错,获法院采纳,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大幅降低了刑期。
还有汪某某抢劫致死案,她指出指控事实与证据之间的矛盾之处,当事人被判处死缓,保住了性命。
在经济犯罪领域,她也有不少值得说的案例。王某某行贿案,当事人通过某国有公司负责人向某正厅级国企领导行贿1000万,经辩护取得缓刑。谢某某受贿案,作为企业家与某地级市纪委副书记共同受贿500万,经过辩护,成功认定自首,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降为五年九个月。杨某某受贿、行贿案,她提出行贿行为在本案案发之前,当事人配合监察机关调查时已如实供述,当时并未对其行贿进行处罚,但其配合行为构成自首。辩护意见得到公诉机关采纳,对行贿罪量刑为拘役,与受贿罪数罪并罚后直接被吸收,只执行受贿罪的刑期。
在危险驾驶、组织卖淫这类常见刑事案件中,她的辩护也常常能找到突破口。张某某危险驾驶案,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0mg/ml且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经过对鉴定意见的有效质证,最终实现不起诉,保住了当事人的事业编制。这个案子被第三届四川省“十佳辩护词”提名。
张某组织卖淫案,公安机关指控罪名为组织卖淫罪。李泞君经全面剖析,多角度论证张某的“管理、控制”行为仅为日常职务行为,而非组织卖淫罪中的“管理、控制”,其仅构成介绍卖淫罪。该辩护意见得到采纳,刑期由五年以上降为一年二个月。这个案子获评2025年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优秀案例”。
王某某组织卖淫案,当事人是足浴场所股东之一。经过辩护,成功认定从犯、自首,并且充分运用其民营企业家身份,成功不起诉。法定刑五年以上的案件获得不起诉,既不影响企业经营,也不影响儿子作为公务员的升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她同样办出了效果。王某作为公司挂名法人,通过融资公司吸收公众存款2000万。辩护时发现,王某仅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未实施其他行为,且其签字第二天巨款即到账。一审辩护提出其虽系法定代表人,但发挥的作用最小,系从犯。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判处缓刑。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一审开庭以后才介入,她提出针对张某某的追诉时效已过,且其离职时所吸收的总金额尚未达到犯罪标准,应当宣告其无罪。检察院随后变更起诉,不指控该起犯罪事实。乔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当事人作为旅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以预购旅游线路的形式行返本付息之实,向公众吸收存款300余万元。经辩护,提出其虽是法定代表人,但犯罪行为是受上级公司指派,听从上级安排,款项亦打入上级公司,系从犯。在无力全额退赔的情况下,判一缓二。
开设赌场案也有几个典型。陈某某开设赌场案,公诉机关告知其量刑建议为五年。李泞君提出,本案二人不是指控的“代理”,而只是提供筹码兑换的“银商”;二人与赌博平台提供者、上级总代理、分代理等构成共同犯罪,且均系从犯,可以减轻处罚。该二点辩护意见被写进起诉书,后本案二人均被判三缓四。王某某开设赌场案,她提出王某某偷拍赌博现场并提供给警方,告知警方有哪些出口、窗口,警方遂根据该视频进行抓捕。该行为系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应当认定立功。经两次补充侦查,确定王某某具有立功表现,且系重大立功,获减轻处罚,被判处缓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也有涉及。赵某某系某知名美蛙鱼头火锅店股东,使用“老油”锅底,犯罪金额800余万元。经对司法会计鉴定意见有效质证,在审判环节将金额降至500余万元,有效降低三倍公益赔偿、退赃金额。梁某某系网红串串店老板,使用“老油”锅底,犯罪金额80余万元,经辩护,获减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故意伤害案方面,徐某系国家公职人员,不起诉诉求强烈。经辩护人多轮磋商、谈判,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获不起诉,成功保住公职。唐某某因邻里纠纷导致邻居轻伤,李泞君作正当防卫以及证据不足之辩,辩护意见得到采纳,获不起诉。
诈骗案中,杨某骗得某企业家信任,声称能为其“摆平”司法案件,诈骗27万。经过辩护,获得判三缓四的良好效果。何某某以虚构之理由骗取交往多年男朋友钱财,公诉机关指控金额9万余元,建议刑期三年六个月。李泞君作无罪辩护,部分辩护意见被采纳,最终认定金额为5万元,判三缓四。
盗窃案更是不少。张某某在某在建工地盗窃砂石被逮捕。辩护发现,价格认定书中所提取的砂石并非盗窃现场的,和本案无关,价格认定不应被采信。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刑期实报实销,宣判后立即释放。陈某某与他人在一仓库内盗窃电线被逮捕,审查起诉环节提出其只是负责运输,系从犯,为其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在起诉前被取保候审,后判处缓刑。吕某某为盗窃团伙提供运输服务被逮捕,同样为其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在起诉前被取保候审,后判处缓刑。李某某盗窃所工作的超市现金2万元,案发后在老公的带领下去经理家认错、下跪。公诉机关给出的量刑建议为九个月实刑。起诉前,李泞君提出李某某向单位负责人认错的行为系自首,得到检察院采纳,调整量刑为缓刑,后被判处缓刑。王某与他人共同盗窃凤台大桥电缆若干,经辩护,认定从犯,且从证据角度对被盗财物的品牌、种类和价值提出异议,宣判刑期低于认罪认罚刑期。
枪支类犯罪也有涉及。陈某某购买一支火药枪用于保管、把玩,经辩护,判三缓四。邓某某帮助朋友保管两支火药枪和子弹若干,经过辩护,成功取保候审。检察官采纳辩护意见,起诉书认定从犯,建议量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方面,李某把自己和同学的银行卡提供给犯罪集团使用,从中牟利。一审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二审接收委托后,李泞君深挖其犯罪时虽已满十八周岁,但仍系在校学生,根据司法解释可以从轻处罚,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二审改为判三缓四。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张某某犯罪未遂的辩护意见未得到公诉机关采纳,未签署认罪认罚。庭审中,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认定其系犯罪未遂,获从轻处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案,文某某准驾不符,驾驶大巴车并严重超载。检察机关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李泞君说服听证员,同意对其不起诉。
组织考试作弊案,任某某组织人员,运用设备,参与驾照科目三作弊。逮捕环节成功取保候审,后被判处缓刑。
串通投标案,黄某某经辩护,认定自首、从犯,判处拘役五个月,取得轻判结果。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祝某某涉及买卖动物检疫证明。李泞君提出在整个交易链条上,其涉及的证件数量、生猪头数均最少的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受贿案,唐某某作为某局副局长,收受贿赂26万,在不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下,判三缓四。
除了这些个案,还有几个案例值得单独拿出来说。
一个是某KTV经理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介绍卖淫案。当事人A,女,案发时系遂宁市某KTV的现场负责人/经理。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以组织卖淫罪移送起诉,并认定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李泞君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罪轻辩护意见,检察机关采纳后,将组织卖淫罪变更为介绍卖淫罪,最终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介绍卖淫罪”两罪提起公诉。
辩护要点很清晰。当事人对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基本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核心辩护在于组织卖淫罪变介绍卖淫罪。当事人虽为KTV经理,对陪侍人员有日常管理的权限,但该管理系为KTV正常运营而为,并非对卖淫行为本身的“管理、控制”;卖淫女并非其招募,是否出台由陪侍人员自行决定,当事人对卖淫没有决定权;卖淫价格系行业长期形成的惯例,当事人无定价权,亦不强制收取介绍费,不符合组织卖淫“管理、控制他人卖淫”的显著特征。最终法院认定当事人A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七千元。这个案子的典型意义在于,将KTV中具有管理作用的人员从“组织卖淫”重罪成功辩为“介绍卖淫”轻罪,关键在于对“管理、控制”行为进行逐一解构,区分经营管理和对卖淫行为的管理。
另一个是姐弟共同涉贩卖、运输毒品案,重审由死刑改判死缓。当事人B,女,与同案弟弟共同涉案。案发于2019年,全案毒品数量大,原一审认定约7.3公斤,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当事人B死刑。案件历经二审,高级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实未查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重审阶段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本所律师担任辩护人。
辩护要点包括:毒品归属方面,两宗毒品并非当事人B所有,其与弟弟在前期审理中均往自己身上揽责,新出现的技侦证据连同弟弟的稳定供述及二人通话录音相互印证,证实毒品系弟弟独自向上家购买,与当事人B无关。不构成运输毒品罪方面,前后车行进过程中无通风报信、掩护行为;当事人B未邀约人员、未驾驶车辆、无运输毒品的客观行为,主观与客观不一致。贩卖毒品范围方面,即便认定贩卖毒品,对象仅为其实际参与贩卖的约1.19万颗麻古,而非全案所有毒品,其中一笔系从犯。量刑情节方面,当事人B当庭如实供述、澄清真相,构成坦白;协助抓捕上家,体现悔罪态度。最终重一审采纳辩护意见中关于毒品归属、运输行为等核心事实的辩护,将原判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个案子历时七年,最终为当事人保住性命。
还有一个是网络赌博“银商”身份之辩,从开设赌场“代理”到“银商”获缓刑。当事人C,男,与亲属共同为网络赌博平台提供“上分、下分”服务,赚取差价。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认定二人为赌博网站“代理”,收取赌资累计约127万元,属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初量刑建议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辩护要点:身份定性上,当事人仅提供上下分服务,无下线、不接受投注,不符合司法解释“设置有下级账号”的代理认定;其提供的是为赌博网站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准确身份应为“银商”。二者入罪门槛与“情节严重”标准差异巨大。主从犯认定上,将当事人置于整个开设赌场犯罪链条,与平台组织者、总代理等构成共同犯罪;其仅提供最末端的上下分服务,接触玩家最少、赌资金额最小,起最次要作用,应认定从犯。证据瑕疵方面,用于认定赌资金额的《销售表》《销售明细表》来源于当事人自行统计,送检时无移交清单与完整性保护措施,且系孤证,相关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关联性存疑,不应作为定案依据。量刑情节方面,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部分退赃,具备多个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检察官采纳“代理”辩为“银商”及从犯两项核心意见,量刑建议由五年以上调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足额退赃可适用缓刑;审判阶段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当事人全额退赃,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李泞君的辩护风格偏向于“抠细节”和“找定性”。她不太依赖情绪化的表达,而是习惯从证据链条、法律定性、量刑情节这几个层面去拆解案件。比如毒品案里,她会去追问毒品到底归谁所有、有没有运输的客观行为;组织卖淫案里,她会去区分“对场所的管理”和“对卖淫行为的管理”;开设赌场案里,她会去辨析“代理”和“银商”的身份差异。这种思路,和她早年公诉人的经历有关——她知道控方是怎么构建证据体系的,也就知道从哪里切入更容易找到突破口。
当然,刑事辩护不是每个案子都能拿到理想结果。但李泞君办理的案件中,确实有不少取得了不起诉、缓刑、降档量刑、改变定性等效果。对于一个只做刑事案件的律师来说,这些案例本身就是说服力。
如果你在遂宁遇到刑事案件,想找一位专注刑事领域的律师,李泞君是一个值得了解的选择。她的执业方向很明确,就是刑事辩护;她的经验结构也比较特殊,既有公诉视角,又有辩护实战。至于能不能合作,最终还是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当事人的信任。但至少,她在这个领域里的积累,是实打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