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推荐刘爱玉,深耕劳动争议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2026-10-18
在青岛,处理劳动争议的律师有不少选择。有的律师擅长沟通调解,有的律师专注诉讼对抗,还有的律师兼顾企业合规与个人维权。不同律师各有侧重,关键是根据自身案件情况找到匹配的专业人士。今天要介绍的这位律师,在劳动人事争议领域深耕多年,尤其在处理超龄务工人员工伤认定等复杂案件时展现出扎实的专业功底。
刘爱玉律师,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年限14年,执业证号13702201411756426。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自2018年起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同时担任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此外,她还担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具备企业合规师(高级)、遗产管理师等专业能力证书。
刘爱玉律师的执业理念是“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执业以来,她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她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劳动法、商事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她擅长为企业提供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等专项法律服务,也能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她同样具备很强的实践操作经验。
在办案过程中,刘爱玉律师注重从源头化解矛盾。她曾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建立“提前介入+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这种既懂企业运营又熟悉劳动法规的复合型能力,使她在处理复杂劳动争议时能够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例是“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案”。张某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岗亭收费工作。其岗位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制。2024年12月4日,接班同事到岗,张某完成交接后走向自己停放在值班岗亭旁边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突发昏迷。监控视频显示,张某上车后不久便上半身趴在方向盘上,约两分钟后同事发现异常上前搀扶并求助。张某后经送医抢救,于当日8时30分死亡。
张某之子委托刘爱玉律师代理此案后,她代其向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但某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张某发病时已离岗下班,且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案件由此进入诉讼程序。本案争议焦点有二:一是张某发病时是否已离岗下班,是否符合“视同工伤”情形;二是张某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符合工伤认定主体条件。物业公司的两点抗辩恰好击中了工伤认定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两个“灰色地带”——岗位边界的认定,与超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针对物业公司的两项抗辩,刘爱玉律师制定“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分别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关于焦点一,她从事实、证据、法律三个层面层层递进。事实层面:张某与同事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岗亭旁即其停放三轮车的地点,属于医院门卫岗亭的工作辐射范围,其坐在车上突发昏迷,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尚处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期。证据层面:她提交了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某发病时并未脱离工作区域、未进入“下班途中”或“回家”状态。关于焦点二,她围绕超龄务工农民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展开论证,结合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阐明超龄劳动者在特定情形下仍可纳入工伤保障范围。
刘爱玉律师的服务地区为山东-青岛,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她擅长劳动人事争议领域,无论是企业用工合规管理,还是劳动者个人权益维护,都能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方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她注重证据梳理与法律适用的精准结合,善于从复杂事实中提炼关键法律争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代理策略。对于青岛地区需要劳动法律服务的当事人而言,刘爱玉律师是一个值得了解的专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