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刑事辩护律师李泞君: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10-24
在遂宁刑事辩护领域,李泞君是一个常被当事人提起的名字。作为四川发现(遂宁)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团队负责人,他有着一份并不多见的从业履历:8年法、检两院工作经历,2019年辞去公职后专注刑事辩护,从事刑事案件公诉、辩护工作前后累计14年。十六年司法从业岁月里,他完成了从公诉席到辩护席的角色转换,也把“只办刑事案件”这件事做成了自己的职业标签。
从公诉人到辩护人:一段转身之后的积累
理解一名刑事律师的办案风格,往往要回到他的职业起点。李泞君早年在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曾获“遂宁市优秀公诉人”“全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等称号,并被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公诉人的经历,意味着他熟悉指控逻辑的构建方式,也清楚证据链条上哪一环容易松动。
2019年辞去公职后,他把全部精力投入刑事辩护。这种“控辩两侧都站过”的背景,让他在阅卷和庭审中习惯先站在指控方角度审视案件,再寻找辩点。他常说的一句话是,刑事辩护没有捷径,卷宗要一页一页看,疑点要一个一个抠。这种朴素的方法论,贯穿在他办理的大量刑事案件中。
如今的他还担任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遂宁市安居区监委特约监察员、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委员、遂宁市律协理事及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遂宁市河东新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等社会职务,并获第三届四川省“十佳辩护词”提名、2025年四川省律协刑辩协会“优秀案例”等专业认可。
严谨办案:把辩点落在证据与定性上
刑事案件的结果,很多时候取决于对定性的把握和对证据的质证。李泞君办理的一起网络赌博案件中,当事人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赌博网站“代理”,收取赌资累计约127万元,属于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初步量刑建议在五年以上。辩护中,他把身份定性作为突破口:当事人仅提供上分、下分服务,没有下线、不接受投注,不符合司法解释中“设置有下级账号”的代理认定,准确身份应为“银商”;两者入罪门槛差异明显。同时,他将当事人放回整个犯罪链条中主张从犯地位,并对来源存疑的赌资金额统计材料提出质证意见。相关意见被采纳后,量刑建议调整为三年以下,案件最终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结案。
类似的思路也体现在一起组织卖淫案中。当事人系某KTV现场负责人,被以组织卖淫罪移送起诉。李泞君逐项拆解其“管理”行为:对陪侍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于场所正常经营,并非对卖淫行为本身的管理、控制;卖淫女非其招募,是否出台由本人决定,价格系行业惯例,其无定价权。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将罪名变更为介绍卖淫罪,法院最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把“经营管理”与“对卖淫行为的管理”区分开来,让罪名回到行为本身。
重大案件中的坚持:从死刑到死缓
毒品共同犯罪案件,往往因上下家未到案、亲属间相互揽责而事实难辨。李泞君曾从二审起免费援助一起运输、贩卖毒品案:当事人伙同弟弟从云南运输约7.5公斤毒品回遂宁贩卖,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中,他提出当事人与同案犯作用不清、上下家地位不明,判处死刑依据不足等意见,案件被发回重审。重审阶段,结合新出现的技侦证据、同案犯供述和通话录音,他围绕毒品归属、有无运输的客观行为、主观与客观是否一致展开辩护,最终当事人的刑罚由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保住了性命。这起案件历时数年,也让他更加确信,法律援助案件同样值得全力以赴。
在另一起抢劫致死案中,他针对指控事实与证据之间的矛盾提出质疑,当事人被判处死缓;在罗某某故意杀人法律援助案中,他提出当事人系从犯、被害人具有严重过错,法院采纳后刑期由建议的十二年降至八年。
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在数额与情节间寻找空间
经济类犯罪案件,辩护空间常常藏在数额认定和量刑情节里。王某某行贿案中,当事人通过某国有公司负责人向某正厅级国企领导行贿1000万元,经辩护取得缓刑;谢某某受贿案中,当事人作为企业家与某地级市纪委副书记共同受贿500万元,辩护成功认定自首,刑期从十年以上降至五年九个月;杨某某受贿、行贿案中,他提出当事人在案发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时即如实供述行贿事实,当时并未对其行贿进行处罚,该配合行为构成自首,意见获公诉机关采纳,行贿罪被判处拘役,数罪并罚后只执行受贿罪刑期。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中,他同样注重事实细节。王某作为公司挂名法人,通过融资公司吸收公众存款2000万元,辩护中发现其仅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未实施其他行为,且签字次日巨款即到账,遂提出其虽系法定代表人但作用最小、应认定从犯,意见获法院采纳并判处缓刑。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他在一审开庭后介入,提出针对张某某的追诉时效已过、离职时所吸收金额尚未达到犯罪标准,检察院随后变更起诉,不再指控该起事实。
细微之处:那些看似不大的案件
刑事案件不分大小,对当事人而言都关乎人生走向。张某某危险驾驶案中,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0mg/ml且负事故全责,他通过对鉴定意见的有效质证,最终实现不起诉,保住了当事人的事业编制,该案辩护词获第三届四川省“十佳辩护词”提名。李某某盗窃超市现金2万元案中,公诉机关最初建议九个月实刑,他提出当事人案发后在家人带领下向单位负责人认错的行为应认定自首,检察院采纳后调整量刑,最终判处缓刑。唐某某故意伤害案因邻里纠纷引发,他作正当防卫及证据不足之辩,获不起诉;邓某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中,他成功为当事人取保候审,起诉书认定从犯,建议量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这些案件的效果,很难归功于某一个“技巧”,更多来自对案卷的反复研读、对法律适用的细致推敲,以及与办案机关的充分沟通。严谨,是李泞君在同事和当事人那里被提及较多的评价。
结语
从法、检两院到律师事务所,从公诉人到辩护人,李泞君的十六年司法从业经历,最终沉淀为一种稳定的办案节奏:先弄清事实,再厘清定性,然后在证据与法律之间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空间。他带领的刑事团队只做刑事案件,办理的案件中不乏取得良好辩护效果者。对于正身处刑事程序中的当事人和家属而言,一位熟悉指控逻辑、愿意在细节上较真的辩护律师,或许正是他们最需要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