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经验丰富,专注离婚案件,捍卫当事人权益
2026-10-28
在泉州市晋江市,有一位备受尊敬的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作为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和主任律师,穆海燕拥有17年的执业经验,专注于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以及婚姻家事领域。
专业背景与执业经历
穆海燕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7年的丰富经验。她毕业于法学本科,并于2007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多年来,穆海燕律师不仅深耕于商事诉讼、非诉及建工房地产法律事务,还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累计服务顾问单位数百家。
婚姻家事业务专长
在婚姻家事领域,穆海燕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处理了大量复杂的离婚案件。她的办案风格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无论是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还是其他相关问题,穆海燕律师都能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为当事人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典型案例
案例一:夫妻长期分居、存在冷暴力,举证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陈女被告:吴男
案由:离婚纠纷
审理程序: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代理律师:穆某、陈实习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
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原告补偿;
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原告孕期、生病期间被告均未照料;
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因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
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
审理查明
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
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法院裁判观点
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
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社会评价与荣誉
穆海燕律师因其出色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多次获得行业内外的高度评价。她是泉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同时也是泉州市律协第五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此外,她还出席过中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高峰论坛,并曾在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在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联合创始合伙人,以及福建玄章律师事务所主任。
执业理念
穆海燕律师始终秉持“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她不仅在法律实务上有着深厚的积累,更注重通过细致入微的服务,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性价比的法律保障。
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纠纷或其他婚姻家事问题,不妨寻求穆海燕律师的帮助,她将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