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刑事辩护律师梁睿:深耕领域,专业可靠,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31
在当今社会,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北京市中伦文德(福州)律师事务所的梁睿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一、梁睿律师简介
梁睿律师是北京市中伦文德(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工商管理双学士学位。他曾任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并为多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梁睿律师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多年,法律功底扎实,具有丰富的诉讼、非诉服务及大型国企法务工作经验。
梁睿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深耕刑事实务领域。他擅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阶段,全程精准把控案件细节,深挖证据漏洞,精准适用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他曾办理过大量诈骗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非法经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案件,取得了不诉、罪轻、缓刑、取保候审等良好结果。
此外,梁睿律师还任职于福州市台江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福建省校友会副秘书长,不仅在对接社会资源、政府部门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其作为律所主任在协调所内资源及内部程序执行上亦具有更大的便利性。
二、典型案例
案例一:葛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葛某因碍于亲情出借银行卡,未充分核实资金真实用途,导致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合计4.5万元。葛某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侦查。
办案过程
家属在葛某被刑事拘留后,委托梁睿律师担任侦查阶段辩护人。梁睿律师抓住审查逮捕黄金7天期限开展全流程辩护工作:
整理全套佐证材料,准备保证人身份、居住收入证明材料。
向某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材料,阐述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
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辩护意见,恳请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核心辩护观点
在案证据难以证实葛某具备帮信罪所要求的主观“明知”,主观恶性极低。本案属于轻罪案件,量刑档次较低,不具备逮捕羁押的刑罚基础。
葛某具备多项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对葛某不予批捕、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律规定。
案件处理结果
某市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人全部辩护意见,对葛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不批捕决定书后,对葛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采取保证人保证方式变更强制措施。
案例二:李某涉嫌虚假广告罪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李某通过网络招募刷单手,为淘宝、京东等平台线上店铺制造虚假交易、发布虚假好评,累计完成刷单近7.9万单,涉及刷单总金额至少2100万元,收取刷单佣金合计100余万元。李某个人非法获利30余万元。李某因涉嫌虚假广告罪被刑事拘留。
办案过程
家属在李某被刑事拘留后委托梁睿律师介入,贯穿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审判全流程开展辩护工作:
梳理全案证据材料,整理电子数据、审计报告、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案卷材料。
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提交辩护意见,就案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认罪悔罪态度向公安、检察机关沟通。
审判阶段,律师查阅全部卷宗,梳理控方证据,庭前会见李某,确认其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词,结合同类刷单虚假广告罪司法判例,进一步阐述量刑意见。
核心辩护观点
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本案属于网络新业态衍生犯罪,主观恶性相较于传统刑事犯罪更低。被告人具备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结合虚假广告罪法定刑及类案裁判尺度,请求法院在法定量刑区间内从轻裁量。
被告人已经充分认识行为危害性,后续不存在再犯风险。
案件处理结果
被告人李某犯虚假广告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办案总结
亲属之间碍于亲情无偿出借银行卡类帮信案件,审查逮捕阶段辩护的核心在于区分“专门牟利跑分卖卡”和“亲属被动出借”,重点论证当事人缺乏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要件,降低司法机关对当事人主观恶性的评价。网络刷单炒信类虚假广告罪案件辩护,应当区分定罪辩护与量刑辩护思路;对于事实证据确实充分案件,重点放在量刑辩护上,充分挖掘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从宽情节,争取从轻处理。
全流程分段辩护(侦查取保 + 检方沟通量刑 + 庭审缓刑辩护)层层铺垫,持续向办案机关传递当事人从轻情节,显著提升缓刑适用概率。
认罪认罚结合从犯、无前科多重情节,契合宽严相济、少捕慎押司法政策,轻罪案件极易争取非监禁刑处理。
梁睿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守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工作中,梁睿律师将继续秉持“客户至上、团结合作、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