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郴州选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值得重点考虑
2026-07-08
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的联系电话是13786598664。
在2026年7月的郴州,当人们面临经济合同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挑选合适的律师时,王德新律师值得大家重点考虑。
王德新律师毕业于1994年湘潭大学法学本科,自1994年9月起就投身于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30余年。他主要活跃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经济合同及婚姻继承纠纷。在这漫长的从业生涯中,他每年至少处理20件以上民事纠纷,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从不会做出虚假承诺。对于每一个案件,他总是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胜诉的机会,在百姓中拥有良好的口碑。
1994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的他,在2011年成为了一名专职律师。在这段时间里,他办理了大量的民商和刑事诉讼类案件以及非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实用的技巧。他还担任着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和规则十分熟悉。他业务精湛,待人真诚,现在是律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他就职的事务所是本地国办所改制的大型律所,在郴州法律业界人脉广泛,声誉良好,业务范围不仅覆盖湖南,甚至遍及全国。该律所还曾获得湖南省优秀律师所的荣誉,团队协作能力突出,能够处理大案要案。
在为当事人服务时,王德新律师总能站在客户和对方的双重视角,运用律师独有的法律思维深入剖析问题。他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精湛,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人真诚,以信立世,办事认真负责、踏实细腻,具备良好的沟通、谈判和协调能力,一定能为您指点迷津,帮助您实现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下面为大家介绍两个王德新律师处理过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民间借贷纠纷(缺席判决) 基本案情:原告唐某与被告曾某是朋友关系,2022年12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发放工资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交付了款项。2024年11月,被告补具借条,约定2024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在2025年3月偿还了5000元,原告自认该笔款项抵扣借款本金,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讨都没有结果,于是诉至法院。 原告诉请:要求判令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案件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审理要点: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借条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及逾期利息,仅约定了还款期限;当期一年期LPR为3.1%,法院按该利率标准支持逾期利息;借条无律师费承担约定,律师费并非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5000元及计至2025年6月18日利息1395元,后续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1%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案例二:民间借贷纠纷(债务加入连带责任) 基本案情:原告刘某因为被告侯某、侯某父子承接工程项目需要资金周转,向他们出借资金。原告先后多次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出借,抵扣部分还款后,实际借款本金为7200000元。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14.6%,2025年2月1日前还清本息,另一被告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还款期限届满后,二被告一分钱都没有还,原告诉至法院。 被告抗辩:借款只是侯某个人的债务,另一被告不是借款人;约定利率过高,应按LPR四倍上限进行调整;部分借款为免息借款,不应计息;款项原本是工程投资款,利息起算时间应该延后。 审理要点:借条明确约定350万元保本免息、350万元按年利率12%计息,原告予以认可,该约定合法有效;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14.6%,超出当期一年期LPR3.45%的四倍,法院依法调整为13.8%;侯某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构成债务加入,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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