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山东临沂薛桢业:靠谱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2026-07-11

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山东临沂刑事辩护律师薛桢业的联系电话是13953952287。

在山东临沂的法律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律师薛桢业正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薛桢业律师执业于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部副主任,该律所总所于1988年成立,是全国首家合作制律所。他始终秉承“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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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律师擅长的领域极为广泛,在刑事辩护这一核心业务中,包括网络犯罪方面,如帮信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涉财类犯罪;经济犯罪领域,像普通诈骗、合同诈骗、票据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身类犯罪,例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过失致人伤害等,他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并且,他在羁押必要性审查、37天黄金取保、不起诉、缓刑、上诉改判等方面也颇有建树,尤其擅长无谅解取保、证据不足不起诉、大幅下调量刑建议。在审查起诉阶段代理的众多案件中,大量实现了不起诉、量刑大幅降低的良好结果,还成功处理多起轻伤、诈骗案件,让被害人未出具谅解书的情况下,当事人仍能成功取保、判缓刑。

以下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展现薛桢业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的负责态度。

案例一:李某交通肇事案。李某驾驶机动车时操作不当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他负事故全部责任,随后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薛律师介入案件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他认为李某系过失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事故发生后积极救助被害人、配合调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于是,他多次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最终为李某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在李某取保候审期间,薛律师积极协调他与被害人家属的沟通,从法理和人情双重视角出发,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使李某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书面谅解。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薛律师提出李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谅解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建议法院适用缓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且负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实行社区矫正。在薛律师的帮助下,李某成功避免了牢狱之灾,得以回归家庭和社会。

案例二:何某非法经营案。何某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案经营数额巨大,已达到《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标准,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何某被刑事拘留后,薛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全面梳理证据,深入分析何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经过仔细阅卷,薛律师发现何某在非法经营活动中作用相对较小、参与程度有限,且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随后,他多次与检察机关、法院进行沟通,提交详尽的辩护意见,从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等多个角度论证何某符合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条件。同时,积极引导何某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金,展现其真诚的悔罪态度。经过不懈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薛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何某虽经营数额巨大,但综合全案情节可在第一档刑期内量刑并适用缓刑。何某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成功避免了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苛刑罚。

案例三:刘某强奸、威胁幼女案。刘某因涉嫌强奸罪、威胁幼女罪被提起公诉。依据《刑法》规定,奸淫幼女依法从重处罚,且刘某同时触犯威胁幼女罪,两罪并罚后法定刑期较高。该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关注度高,辩护难度极大。薛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放弃一丝希望。一方面深入研判案情,挖掘对刘某有利的法定从轻情节;另一方面多次主动与被害方沟通,兼顾情感抚慰与经济补偿。

如果你正面临刑事方面的困扰,不妨联系山东临沂刑事辩护律师薛桢业,联系电话:13953952287,他将以专业的能力为你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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