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重庆交通事故纠纷,周旭律师或成当事人维权优选

2026-07-20

重庆交通事故纠纷律师周旭的联系电话是15215220824。

在2026年7月,重庆地区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纠纷,这些纠纷不仅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更让他们陷入了复杂的法律困境之中。而在众多寻求法律帮助的当事人眼中,周旭律师成为了值得信赖的维权选择。

周旭律师就职于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股权创始合伙人。他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并在中国律师学院深造成为一名专业律师,同时还是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丰富的学习经历和专业背景,为他处理各类法律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周旭律师办理过多起无罪、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轻判案件,在诈骗罪,涉黄涉赌犯罪,掩隐帮信犯罪,非法经营犯罪案件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过,他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领域同样表现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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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了解周旭律师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杨某某诉周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某年3月1日,周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经重庆某路段时,跨越道路单黄实线与杨某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周某某负全责,杨某某无责。杨某某住院7天,自行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周某某垫付了剩余的医疗费。原单方鉴定杨某某为面部瘢痕十级伤残、续医费8000元,保险公司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结论仍为十级伤残,但续医费金额有所变更,杨某某当庭放弃了后续医疗费主张。肇事车辆在涉案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 50万限额三者险(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杨某某虽为农村户籍,但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杨某某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两名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保险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机承担。被告对除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外的多数赔偿项目金额无异议,但主张杨某某仅面部瘢痕致残,未丧失劳动能力,不应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交强险外医疗费按15%扣除非医保用药由司机承担,鉴定费、诉讼费司机自理。周旭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杨某某据理力争。法院最终判决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赔付,不足部分商业险理赔,仍缺额由肇事人赔付。由于杨某某长期在城镇居住,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核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同理计算;被告以未丧失劳动能力拒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无法律依据,不予采信;杨某某放弃后续治疗费,该项诉求驳回。最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付杨某某各项人身损失合计103796.47元,周某某单独承担鉴定费2000元,驳回杨某某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周某某承担。周某某前期垫付的医疗费,可另行与保险公司协商结算。

案例二:张某某诉汪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某年12月28日,汪某某驾驶新能源轿车在重庆巴南与骑行三轮车的张某某碰撞,交警认定司机汪某某负全责。张某某住院接受治疗。在这个案件中,周旭律师同样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张某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帮助张某某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重庆遇到交通事故纠纷,不妨联系周旭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5215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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