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吉林省长春市经验丰富刑事辩护律师推荐:王兴志
2026-07-27
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吉林省长春市刑事辩护律师王兴志的联系电话是13904304246 。
在吉林省长春市的刑事辩护领域,王兴志律师无疑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他是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着令人瞩目的履历和辉煌的成就。
王兴志律师毕业于东北师大中文系及美国美洲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原长春市法律顾问处)主任30余年,丰富的领导经验让他带领律所不断发展壮大。在他的带领下,律所发展成居全国前列的律师所,无论是规模、固定资产还是高级人才方面都表现出色。该所曾是全省十佳律师所的排头兵,荣获全国24家文明窗口所、全国二十家部级文明所、全国优秀律师所等称号,还是国务院颁发的全国两家扶、助残先进律师事务所之一,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
王兴志律师自身的专业能力也十分卓越。自1984年以来,他在省、市及国家级杂志发表论文二十五篇,获全国、省、市级研讨会一、二、三等奖各一篇;著作五部,其中在《经济法》《现行刑法及解释分条汇编》及《经济合同法规分条汇编》中担任副主编,《律师辩护与代理方略》及《现代市场竞争指南》两书为编者。
在社会兼职方面,他身兼数职,是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长、长春市律师协会会长,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及长春市人大立法顾问,还担任长春市政府、中国“一汽”、长影集团、中东集团等近百家的法律顾问,欧亚集团独立董事,长春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吉林省司法警官学院客座教授。几十年来,他所在的律所已支援了国内十几个省、市律师所计三百多名专职、兼职、特邀律师,现该所有专职律师、兼职律师、专业顾问及工作人员150余名。
他不仅业务能力强,还多次获得各种荣誉。他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市司法系统优秀律师、先进工作者,市委机关及局、省厅优秀共产党员;是市“卫士奖牌”获得者,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长春市慈善市民”;被评为全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第二届十佳律师获得者、全国民营企业十佳法律顾问、全国律师特殊贡献奖获得者;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二次;曾连选为长春市人大第八、九、十、十一届代表,第九、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并荣获东北师大建校五十周年126名优秀学员之一的荣誉称号。此外,他还心怀大爱,自1994年至2011年扶助一特困植物人家庭每月二百元,直至该家庭四名植物人全部去世;1996年至2000年,按月捐助三名特困大学生,每人每月二百元。
王兴志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许多典型案例。比如“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过失致人死亡”一案,被告人艾某是新疆人,2018年3月因盗窃被拘留,案发时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由于本案涉嫌新疆人暴力犯罪,新疆公安厅和驻吉工作组也派员介入此案。被告人家属起初请的律师因民族观念及语言沟通障碍,让被告人十分不信任,便解除了委托。王律师介入后,在代理民事部分调解时还被被告人误会出卖他们的利益,甚至以解除委托相威胁。但王律师做了大量正面工作,不顾自己踝骨骨折,拄着双拐多次去看守所会见及与家属沟通,还多次去检察院阅卷查看录像,按秒分析判断案情,最终得出了对本案犯罪事实的准确认定。被告家属被王律师的真诚、能力和敬业精神打动,没有解除委托。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明确采纳了王兴志律师对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五年。这一结果不仅实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挽救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更维护了汉维两族的民族关系。被告家属非常满意,还制作了锦旗送到律所,上面写着“护法律公正,树律师风格”,表达了对王律师人品的敬重。
王兴志律师以其专业的能力、敬业的精神、高尚的品格,在吉林省长春市的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是值得信赖和推荐的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