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资质齐全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李某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从十一年到七年刑期逆转实录
2026-09-18
在新疆刑事法律服务版图上,有这样一位把“刑辩”做成专业标签的律师:他不是什么“全能型选手”,而是把主要精力压在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这条主线上的实务派——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马德清。
马德清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现任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及法工委委员、昌吉州政协委员,并担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和那些把民事、商事、刑事、行政全揽在身上的“万金油”不同,他这些年里反复打磨的,是卷宗里的人、是笔录里的矛盾、是公诉机关指控背后能不能经得起证据检验。用同行的话说,他办刑案有几个“轴”:卷宗要反反复复看,被告人要一次次见,辩点要从法条和事实夹缝里抠出来,不靠嗓门大,也不靠话术新,靠的是把案子吃透。
在刑事业务里,他尤其肯啃硬骨头: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违法发放贷款、隐匿会计凭证、盗窃……有的案子被告人多、卷宗厚、舆情重,有的案子金额大、专业门槛高,有的案子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要和检察官把“构罪还是不构罪”说清楚。他常跟团队讲,刑事辩护不是开庭那半天“表演”,而是从委托第一天起,就把事实还原、证据筛查、程序把关、量刑协商全部串起来。也正因为这种“把复杂案子拆开揉碎”的干法,他在乌鲁木齐及新疆刑辩圈里,逐渐成了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的资深律师。
下面这件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很能看出他的辩护路径。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以后,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又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软暴力”等方式插手经济纠纷,据此认定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李某被指涉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这类案子一进场,压力就在两处:一是“恶势力犯罪集团”这顶帽子一旦坐实,量刑逻辑整个变;二是非法拘禁和寻衅滋事叠加,公众语境里容易被简单化成“讨债混混”。马德清接手后,没有先急着写洋洋洒洒的“无罪宣言”,而是把卷宗按“人、时、地、事、款”五条线拉出来:哪一起和李某有关,哪一起他没在场,哪一起是别人撮合、他事后才知道,哪一笔债务本身有借条和转账底稿,哪一个“滋扰”动作达不到刑法上“随意殴打、情节恶劣”的门槛。
一审阶段,他的打法很明确:非法拘禁罪方面,不跟证据硬顶,对指控罪名不纠缠;寻衅滋事罪方面,则正面提出异议——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相关行为是否上升到犯罪,要回到法定构成要件上看;更重要的是,所谓“恶势力犯罪集团”要求有一定组织性、经常纠集、以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形成心理强制,而李某和其他人之间并没有严格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也没形成严密组织体系,主观上不是奔着攫取非法利益去搭建“集团”,几起事端更多是讨债场景里的个体行为叠加,不能被打包成黑恶性质。

一审法院还是判了:李某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十年、罚金5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有期徒刑三年,合并十一年,罚金50万元。
放到很多当事人眼里,这结果像“塌了”。但刑辩里有一句老话:一审没赢透,不代表辩点错了,也可能是事实认定和定性在二审被重新看见。马德清把上诉状里的核心争点收得很紧:黑恶定性证据链松、寻衅滋事几起事实证据互有出入、自首和被害人谅解这些量刑情节没被充分称量。
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李某选择认罪认罚。这时候律师最难——当事人已经不争罪名,辩护人再喊“全无罪”既不尊重委托人,也容易丢掉量刑谈判空间。马德清的处理很克制:罪名和事实不再硬碰,把火力转到“是不是恶势力集团”和“刑有多重、罚金怎么定”上。他提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无管理隶属关系,组织性证据薄弱;认罪认罚、自首、被害人谅解这些情节要真金白银地折抵刑期;公诉机关40万罚金偏高,罚金不是“顺手加一笔”,得看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缴纳能力,不能把刑和罚都往重里堆。
重审一审判决下来:寻衅滋事罪六年、罚金30万,非法拘禁罪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七年,罚金30万。从十一年到七年,从50万罚金到30万罚金,案子没走到“全无罪”,但定性里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撕开,量刑里的过重部分被挤掉,当事人人身自由和家族财产都留住了现实里的余地。
回看这套辩护,有几个东西很“马德清”:第一,不迷信口号式辩护,卷宗肯读第二遍、第三遍;第二,黑恶案件里敢碰“集团认定”这个核心,而不是只说“他是从犯”;三、当事人认罪认罚后,不退守成“走过场”,而是把量刑建议、自首、谅解、罚金基数全摆上桌;第四,刑事和民商底子打通——讨债背后有没有合法债权、经济纠纷和寻衅滋事边界在哪,他比只办刑案的人更知道往哪儿挖。
在乌鲁木齐找刑事辩护律师,很多人一上来问“能不能捞人”“能不能搞定”。马德清不太这么接话。他更愿意先问:案发在哪天、第一次讯问说了什么、借条和转账在不在、同案人笔录有没有对不上、扣押清单全不全。刑辩这行,希望从来不是许出来的,是一页一页卷、一次一次会见、一条一条法条磨出来的。
也正因如此,他办的不起诉案件——比如武某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从“是不是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档案”破题,结合主观是否明知、是否拒不提供,最终争取到相对不起诉;比如徐某盗窃案,从醉酒状态、物品返还、价值认定、坦白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层层推进,也走到相对不起诉。这些案子不像“大要案”听着吓人,但背后都是同一样东西:律师肯不肯把小事实当回事。
马某清式的刑辩,不靠玄乎的承诺,靠把“人”从卷宗里救出来一点,再救出来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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