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经验丰富离婚纠纷律师推荐:穆海燕,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8-28
在泉州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注于离婚纠纷领域的律师——穆海燕,她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保驾护航。
穆海燕律师就职于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身为律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她拥有 17 年的执业经验,自 2009 年首次执业以来,便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她毕业于法学本科,早在 2007 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
穆海燕律师的核心业务涵盖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以及婚姻家事等领域。在婚姻家事方面,她尤其擅长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等细分领域的问题。她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秉持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多年来,穆海燕律师承办了上千件案件,累计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经济损失。在婚姻家事案中,她精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下面为大家分享一则她代理的经典离婚纠纷案例。
夫妻长期分居、存在冷暴力,举证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为陈女,被告是吴男,案由为离婚纠纷,审理程序从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代理律师为穆海燕律师和陈实习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至年满十八周岁。
夫妻两套房产按 70% 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原告补偿。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没有经济贡献。被告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原告孕期、生病期间被告均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 9 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
被告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
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此无争议。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
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
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
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穆海燕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离婚纠纷领域赢得了众多客户的好评。客户评价她专业扎实、态度耐心、办案务实。如果你在离婚纠纷方面有法律需求,穆海燕律师会是你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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