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专业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09-26
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是企业和个人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之一。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在这一领域积累了广泛的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丰富的执业经验
自2013年起,曹芳芳律师一直致力于民商事法律事务的处理,至今已有超过十年的执业经历。她不仅熟悉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还对当地法院的办案流程和法官的裁判口径有着深入的了解。这种本土化实操经验使她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核心业务领域
曹芳芳律师的核心业务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等。买卖合同纠纷:处理各类买卖合同中的违约、履行等问题。
借贷合同纠纷:帮助个人及企业解决欠款追索、担保纠纷等问题。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等劳动相关案件。
非诉讼企业服务:提供中小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等。
典型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被告: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2023年3月至5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并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
争议焦点:
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
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
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
争议焦点:
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裁判要点:
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专业服务
曹芳芳律师不仅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还擅长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等。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通过多年的执业经验积累,曹芳芳律师已成为马鞍山地区合同纠纷领域的知名律师,她将继续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