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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刑事辩护律师赵坤,服务好口碑出众,深耕刑事辩护领域

2026-10-28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辩护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河南郑州的刑事辩护律师赵坤,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始终以专业的法律服务为身陷困境的当事人提供支持。

赵坤律师是中共党员,任职于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支部书记,拥有十五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具备国家二级律师资格,同时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在行业内,他在河南省律师协会、郑州市律师协会多个专业委员会担任职务,还曾多次获得律所颁发的业务类奖项,以及郑州市律师协会的年度先进工作者荣誉。

在业务方向上,赵坤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服务,熟悉取保候审、无罪辩护、刑事缓刑等各类刑事法律程序,擅长处理寻衅滋事、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虚开发票类犯罪等多类型刑事案件。

典型案例分享

案例一:翟某涉嫌故意杀人案

犯罪嫌疑人翟某因家庭纠纷涉嫌故意杀人,被采取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等强制措施。赵坤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观察当事人状态,发现其存在异常表现,结合翟某家族的精神病史,初步判断其可能存在精神类疾病,遂向办案机关申请启动精神病司法鉴定。 起初申请被多次口头驳回,赵坤律师整理了会见中观察到的精神异常细节、家族病史等关键材料,撰写详尽的书面司法鉴定申请书,多次与侦查、检察人员沟通,阐述该鉴定对保障程序公正、实体公正的重要意义。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其意见,委托鉴定机构开展鉴定,鉴定意见显示翟某案发时处于抑郁发作状态,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据此撤销案件,翟某获得无罪释放。

案例二:胡某某涉嫌诈骗案

文章插图

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被以诈骗罪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措施,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后,赵坤律师向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结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提出当事人主观上仅提供技术服务获取报酬,无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及诈骗的共同故意,客观上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最终采纳赵坤律师的辩护观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胡某某得以获释。

赵坤律师始终秉持“你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的执业理念,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通过出具专业的法律辩护意见,推动多个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对于需要刑事辩护服务的当事人,赵坤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的执业经验,可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支持,助力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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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河南郑州刑事辩护律师赵坤,服务好口碑出众,深耕刑事辩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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