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衡水合同纠纷,王亚娜律师为您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06

河北衡水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联系电话15130891204。

近日,河北衡水合同纠纷领域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亚娜,因出色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王亚娜律师是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现担任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还是河北省律师协会“青训营”第八期学员。她身兼衡水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衡水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还被评为2023年度衡水市优秀青年律师,并且是多家银行律师库成员律师。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展现王亚娜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祝某、刘某系夫妻关系,被告为王某、魏某(王某前妻)、王某菲(王某之女),魏某与王某于2000年登记结婚,2018年办理离婚登记。原告二人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2月起计付。

王某答辩称,自己实际是受托代为放款,并非实际借款人,案涉钱款已转借第三方;借用配偶、女儿银行卡办理资金流转,魏某、王某菲对借贷事宜不知情、未获利,无需担责;约定利息标准过高,超出法定保护上限部分不应支持。魏某、王某菲则表示不认识原告,未签署借款文书,名下银行卡由王某保管使用,涉案款项入账当日即转出,未占用、使用借款,不应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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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王某与刘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60万元,约定月利率3%,钱款转入魏某个人账户,王某通过魏某、王某菲账户付息至2015年2月12日,本金未清偿。2014年9月,王某与祝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100万元、月利率3%,资金按王某指示转入两名案外人账户,后续第三方代为归还50万元,剩余50万本金未还、未曾付息。原告分别在2016年、2018年、2020年向王某发送逾期催收通知,王某签字确认欠款。

在王亚娜律师的专业分析和有力辩护下,法院认为借贷合同系王某真实意思表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魏某、王某菲未在借款合同、催收单签字,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案涉借款用于魏某与王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二人不承担还款责任。最终判决王某于限期内偿还祝某、刘某本金110万元,分段计算利息:50万元自2015.2.1按月利率2%计息至2015.2.12;110万元自2015.2.13按月利率2%计息至2019.8.19;2019.8.20起以110万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欠款清偿完毕。同时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王某承担。

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孙某起诉某化学公司、黄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担保人)、钱某(公司原股东、曾任法定代表人),要求三被告共同返还货款618000元、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61800元,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险费由被告承担。原告与某化学公司签订橡胶购销合同后,按要求将全部货款转入钱某个人账户,公司收款后……

王亚娜律师在处理这些合同纠纷案件时,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如果您在河北衡水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联系王亚娜律师,联系电话:151308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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