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专业维权,诚信服务赢得信赖
2026-10-23
在当今社会,劳动争议问题日益突出,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面对复杂的劳动法律问题,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好评。
个人简介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8年起,她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多年来,刘爱玉律师专注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法律服务,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专业领域
刘爱玉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纠纷、工资待遇争议、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等问题。她还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如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等。此外,她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等领域也有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成功案例
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案
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一位逝者家属的切身利益,更触及了“银发劳动者”这一庞大群体的工伤保障权益。基本案情如下:
张某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岗亭收费工作。2024年12月4日,张某完成交接后坐在电动三轮车上突发昏迷,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之子找到刘爱玉律师代理此案,向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但某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张某发病时已离岗下班,且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争议焦点与办案难点
本案争议焦点有二:
张某发病时是否已离岗下班,是否符合“视同工伤”情形(即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张某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符合工伤认定主体条件(即是否受劳动关系限制)。
代理思路与核心论证
针对物业公司的两项抗辩,刘爱玉律师制定了“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分别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
关于焦点一:刘爱玉律师从事实、证据、法律三个层面层层递进。事实层面,张某与同事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尚处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期;证据层面,提交了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法律层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证明张某发病时仍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关于焦点二:刘爱玉律师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指出超龄务工农民在工作中受伤或死亡,应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从而有力驳斥了物业公司的主张。
最终,法院支持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维护了张某家属的合法权益。
社会贡献
刘爱玉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执业理念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律师一贯坚持的执业理念。她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社会的认可。
如果您在劳动争议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刘爱玉律师的帮助。她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将为您保驾护航,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