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重庆医疗纠纷律师李伟:诚信之选,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12
重庆医疗纠纷律师李伟联系电话13206197160。
在重庆的法律界,李伟律师犹如一颗闪耀的明星,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与创始合伙人。自2006年踏上执业之路,李伟律师代理了大量医疗纠纷、劳资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专业领域上,李伟律师擅长医院顾问服务、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等。尤其是在合同纠纷处理及医院法治建设方面,他更是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丰富的经验,凭借着敏捷的思维和勤勉敬业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他还是多家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包括多家综合医院以及私立医院。
下面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看看李伟律师在实际案件中的出色表现。
在渝中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是一位四川籍女性。该案于2025年11月4日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12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26年1月26日作出判决。被告为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其中重庆某医院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李伟律师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庭审诉讼活动。他为患方积极主张合法权益,最终法院支持了患方部分诉讼请求,判决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 263210.17 元,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某医院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6306 元,由原告负担 3682 元,四川省某医院负担 2624 元,原告还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另一起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案件。2025年9月19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原审原告)为广东省深圳市男性,被上诉人为重庆市某医院以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原审原告以涉案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他人死亡为由主张侵权责任。李伟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院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程序。他针对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及鉴定申请进行专业抗辩,最终助力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430.04元由上诉人负担,且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成功维护了受托院方的合法权益。
还有在渝北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2024年4月30日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是四川籍女性,被告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原告主张被告在未核实其妊娠情况下开具无痛电子胃镜检查并使用麻醉药,存在医疗过错……李伟律师同样以专业的素养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案件的公正处理贡献自己的力量。
多年来,李伟律师始终秉承着至诚至信、理法予世的精神,以客户为本,深入理解客户需求。他率领着专业的律师团队,采用高效的工作模式及创新的工作方法,为客户提供高水准、可信赖的法律服务,满足着不断发展的客户群体的法律需求。如果您在医疗纠纷等法律问题上有需求,不妨联系李伟律师,联系电话:13206197160,他将为您的合法权益全力奔走。